苏宁环球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15:3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昨日晚间,苏宁环球(00071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该《调查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新快报《赚钱》在今年9月7日独家发表《染指白鹅潭,屡拒正面回应苏宁环球涉嫌信披违规》的一文中报道,苏宁环球关于广州白鹅潭一级开发的公告涉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严重滞后、部分内容涉嫌失实等重大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染指白鹅潭 公司涉嫌信披滞后失实
对苏宁环球而言,证监会所发出通知中的“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这一词不应感到陌生。因为就在三个半月前的9月7日,新快报《赚钱》便以《染指白鹅潭,屡拒正面回应苏宁环球涉嫌信披违规》为题,向公司提出了“涉嫌信披违规”的质疑。
在彼时的报道中,本报指出苏宁环球在关于广州白鹅潭一级开发的公告上,涉嫌信披严重滞后、部分内容失实两大信披违规问题。
8月23日,苏宁环球大股东江苏苏宁环球集团在官网上率先披露了关于公司将参与广州白鹅潭开发的消息,称股份公司(注意,不是集团)已于8月19日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举行了“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签约仪式。8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州白鹅潭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公告,此时较集团新闻的发布已经滞后5个工作日,即便如此,该则公告依然对三方合作涉及白鹅潭开发的事宜只字未提。
直至9月2日,公司关于进军广州白鹅潭的实质性公告方姗姗来迟。此时距8月19日的签约已滞后了9个工作日,距集团官网上发布该新闻也已滞后了长达7个工作日。鉴于公司公告中所提及的白鹅潭开发面积为其彼时所拥有的土地储备之3.37倍,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及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此则重大公告已涉嫌披露违规。
同时,针对公告内容中的“此次投资为进军一级土地开发及整理业务”、“开发面积为28平方公里”,合作三方之一的广州荔湾区政府在其公告披露后澄清“苏宁环球仅提供资金支持,不负责土地储备”、“此次土地的储备量涉及三旧改造面积约12.67平方公里,且除去符合自主改造的部分,方为此次收储的标的”,如此巨大的差异,公司至今也未予以澄清。
玩转涉矿概念 公告疑相互矛盾
不仅在染指广州白鹅潭一事上涉嫌信披违规,实际上公司在“涉矿”一事上也或存在信披不规范的问题。
早在7月底至8月初大盘加速下跌之际,苏宁环球的股价却一路逆势拉升并屡创年内新高(复权),区间最大涨幅接近35%。而伴随其股价大幅上涨,坊间传出江苏苏宁环球集团将向上市公司注入相关矿业资产的消息。
但在8月18日,苏宁环球发布澄清公告,称大股东确实涉及矿业投资,包括参股江西环球矿业40%股权(该公司主要开采生产金、银、铅、锌、钾长石等矿产产品,已取得9个探矿权证和3个采矿权证,目前部分产品已开始开采,大部分产品仍在资源勘探阶段)及投资建设新疆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但上述投资与公司无关,对其无任何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平更承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公司不会发生商议和筹划包括涉及矿业投资在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注入、发行股份等行为。
但是,12月6日,苏宁环球宣布停牌筹划增加经营范围的重大事项。12月7日复牌同时宣布增加经营范围,包括“黄金等贵金属矿勘查、开发(采、选、冶)及其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含稀有及稀土金属)矿勘查、开发(采、选、冶)及其产品销售;煤炭开采与销售;电力开发、生产与销售;煤炭和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尽管时间上看张桂平并未食言违诺,但此举无疑令彼时“上述涉矿业务投资与本公司无关,对本公司无任何影响”的词句显得格外苍白。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公告的前是后非,却令市场为之埋单——正是8月18日公司一纸公告与“涉矿”划清界限,当日该股应声重挫5.87%,至12月7日,该股已跌近19%,区间流通市值蒸发高达19.85亿元。(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杨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