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准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08:35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近日获得了中国国务院批准实施。此举将有助于厦门进一步发挥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龙头作用,再创经济特区新优势。
厦门市委办公厅29日介绍说,该方案赋予厦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达80多项,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10多个,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推动科学发展,涉及领域最广、政策措施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两岸贸易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五大主要任务,以及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开放的体制机制等五大配套推进的重点领域改革试验。
国务院要求福建省和厦门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科学制定相应的专项改革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厦门市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拟推出的相关改革事项,厦门具备条件的优先在厦门先行先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