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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亮相在即证监会重申完善分红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01: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即将展开。证监会日前在例行的公告文件中要求上市公司和专业机构做好2011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在公告中重申,上市公司应完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以及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同时应披露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时,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此前,证监会已经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IPO时应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分红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不过,这并非“强制分红”,而是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分红政策的决策机制,并保证中小投资者能够充分参与。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监会特别要求应重视核心竞争力和风险等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同时,简化2011年年报摘要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提高年报披露的有效性。

  结合当前的监管热点,证监会还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维护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充分披露对外投资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增强诚信意识,切实履行相关承诺;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严禁违规占用,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鼓励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进步,同时,上市公司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证监会在日前修订的年报准则中还要求,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情况;披露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及央企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披露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从事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的风险以及年报披露后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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