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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应征收特别暴利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12:13 来源: 深圳商报

  □ 舒圣祥

  伴随最近几年的价格不断上调,如今在一般人眼里,贵州茅台已经不是餐桌上的酒,而是奢侈品。然而与茅台高毛利闹得震天响不同,不显山不露水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其毛利率早已不声不响地逼近了茅台!2011年前三季度,沪深股市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整体销售毛利率高达59.27%,远远超过被指为暴利的房地产行业30%~40%的毛利率。其中,重庆路桥销售毛利率惊人地达到89.14%。(详见本报今日A9版)

  高速公路毛利率远超房地产直逼茅台,这样的现状无疑有悖于“公路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基本属性”,是公益性领域原本不该有的暴利。这样的高速公路暴利,不仅直接提高了人们的交通成本,还直接提高了全社会的物流成本,使国内运输的物流成本甚至远高于出口国外的物流成本,是高物价背后一个无处不在的重要推手。这个意义上讲,高速公路的每一分暴利都直接对应着公众的衣食住行,高速公路暴利是对民众财富赤裸裸的拦路抢劫。

  国内首条高速公路上海沪嘉高速在收费23年之后,终于在今年元旦停止收费。而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这意味着至少最近的8年,沪嘉高速都是在违规超期收费。8年来,人大代表不断提出取消收费的议案,却始终无法阻止其继续违法收费。任何个人或团伙拦路抢劫8年案值数亿元,肯定都会被严格追究刑事责任,高速公路公司是唯一的例外:不仅可以违法,而且是零成本地违法;既然如此,高速公路怎能不暴利?

  相比之下,国外高速公路之所以大多免费,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很好地履行了公益责任,真正做到了将公路作为公共产品对外提供。所谓“要想富,先修路”,说的是公共道路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而绝不是要让修路的去暴富。面对前些年的房地产暴利,中央作出一个关键性的举措,是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对“住有所居”进行政府兜底;同样,面对高速公路暴利,也需要政府部门像兴建保障房一样兴建更多的免费高速公路。这是遏制高速公路暴利的关键所在。

  要兑现交通部“96%公路将不收费”的承诺,现行收费公路政策该有一脚必要的刹车,进而转向更多的免费高速公路建设。既然是公共事业,高速公路就不应该收费,更不应该高收费,高速公路建设应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事实上,这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一方面,现有针对车辆收取的税收已经很多,计有汽车增值税、汽车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燃油税以及城市路桥费等,特别是燃油税,其开征合法性本身就应以免收过路费作为前提,否则就是重复征税;另一方面,还应对现有收费公路开征暴利税,并专项用于免费高速公路建设。

  眼下,暴利税仅限于石油巨头销售国产原油的暴利;而事实上,像高速公路这种准公益领域产生的不合理暴利,同样应该开征暴利税。一方面,暴利税有利于实现高速公路作为公共设施的公益性,调节高速公路暴利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减轻推高物价的高企物流成本压力;另一方面,暴利税即使不能减少高速公路收费,至少也能为免费高速公路建设提供资金,取之于路并用之于路。高速公路公司以公共设施赚取高额利润,给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失显而易见,特别征收暴利税用于弥补各种损失,既有经济意义,更有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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