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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法院支持“种族主义法”遭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3 13: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以色列多个公众维权团体和一些议员12日批评最高法院支持一部公民身份法律,指认这部法律带种族主义性质。

  设障碍

  以色列最高法院11日晚驳回多个维权团体申诉,支持这部法律。11名法官中,6人支持,5人反对。

  这部法律规定,居住在加沙和约旦河西岸地带的巴勒斯坦人如果与以色列公民结婚,不能获得以色列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以方2005年通过一项修正案,规定35岁以上巴勒斯坦男性和25岁以上巴勒斯坦女性如果与以色列人结婚,可以申请在以色列短期居住,每隔数月必须重新申请。另外,这部分巴勒斯坦人不能享受以方社会福利,在以色列就业受到限制。

  以色列总人口中,阿拉伯人大约占20%,不少人是巴勒斯坦人后裔,与加沙或约旦河西岸地区居民通婚。

  “黑暗日”

  针对这项裁决,上诉方律师、以色列民权联合会成员丹 亚基尔和奥德 费勒12日发表声明:“对维护人权和以色列最高法院而言,这天是黑暗日。”

  两人说,这些人只因是巴勒斯坦血统,家庭生活就遭这部“种族主义法”破坏。

  法案2002年获得以色列内阁批准,次年在议会通过,成为法律。当时正值巴勒斯坦人第二次反以高潮。

  按以色列政府说法,巴勒斯坦反以武装人员可能与以色列公民结婚,从而获得以方身份证件,自由出入以色列,构成安全威胁。

  这部法律有效期一年,一再在议会获得延长。2006年,最高法院以6名法官支持,5人反对,首次驳回申诉。

  最新裁决中,法官阿舍 格吕尼在裁决书中写道,不能因保护公民权利而让国家“自杀”。以色列《国土报》报道,法官中,支持方认为,法律确实在一些方面违反宪法,例如公民的平等权,但违宪程度在合理范围内,而且与一系列具有宪法地位的基本法不冲突。反对方认为,因这部法律不能与家人团聚的以色列人中,多数是阿拉伯裔,因而它违反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

  阿拉伯裔以色列议员贾迈勒 扎哈尔卡认为,裁决结果将“鼓舞议会中的种族主义团体”,促使他们制定更多反阿拉伯人法律,“朝议会中燃烧的种族主义火焰浇油”。阿拉伯裔政治家穆罕默德 巴拉克说,裁决结果证明,“种族主义浪潮正在以色列公共机构中蔓延”。

  (责任编辑:林秀敏)

  

  “泼冷水”

  与巴勒斯坦人通婚的以色列家庭对裁决结果失望。

  泰沙尔 哈提卜是以色列加利利学院讲师,与巴勒斯坦籍妻子拉娜结婚6年。他告诉《国土报》记者,裁决结果毁灭两人过正常生活的希望。“她发展事业。由于持巴勒斯坦驾驶执照,她甚至不能在以色列开车。”

  在他看来,“人们不应对以色列司法系统再抱任何希望。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浪潮在以色列蔓延,最高法院显然受到影响”。

  律师哈塔姆 阿塔亚和巴勒斯坦籍妻子贾丝明12年前成婚。当局屡次拒绝贾丝明加入以色列籍。

  得知判决结果,阿塔亚说:“如果人们认为,米夏埃利向马贾德莱泼水不能算种族主义行为或冒犯,那么,最高法院这次向阿拉伯裔以色列公民泼了一大桶水。”

  9日,“以色列—我们的家园”政党女议员阿纳斯塔西娅 米夏埃利在议会会议中与阿拉伯裔工党议员拉莱卜 马贾德莱发生争执,拿起一杯水朝对方泼去。议会道德委员会暂停米夏埃利议员资格一个月。(惠晓霜)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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