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激辩电视“限脏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07: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无线电视已非独大,是否仍需遵禁令?
广播电视节目中出现不雅词汇,政府能不能管?这一争论在美国已经持续了几十年,美国最高法院近日再次开始辩论。控辩双方分别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和福克斯电视台。因为裁决结果关系到对言论、出版自由的解释,这一案件因而备受瞩目。
位于首都华盛顿联邦通信委员会对广播电视台进行管理。该委员会由国会设立,旨在保证广播电视台服务于公众利益。尽管联邦通信委员会是广播电视管理机构,但是它不能干涉言论自由,也就是说,它不能因为政府不满意就禁止广播电视台播出某个节目。不过,在节目播出后,联邦通信委员会可以以节目违反相关法律为由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无线广播电视台(不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不应使用“淫秽、不雅或亵渎语言”。但是,这一法律日前受到了福克斯电视台一案的挑战。
这一案件进入最高法院视野是在2007年10月,起因是福克斯电视台2002年及2003年的两次音乐颁奖晚会使用了不雅词汇。2004年,联邦通信委员会对此作出处罚。福克斯电视台对处罚的合宪性提出挑战,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第二巡回法庭裁决其违宪,联邦通信委员会随即上诉,最高法院10日开始了对此案的辩论。
福克斯电视台一案援引了1978年的一个相似案例。当时对阵双方分别是联邦通信委员会和一个叫做太平洋基金会的纽约广播电台。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联邦通信委员会胜诉。
时任大法官斯蒂文斯说,广播和电视在美国影响力巨大,儿童能够轻易接触到这些节目。这表明,联邦通信委员会有权力禁止无线广播电视台在儿童有可能收听收看的时段播出不雅内容。但这不妨碍广播电视台在其他时段,比如午夜至凌晨6点播出此类节目。1978年该案后,美国法律正式确定每天早晨6点到晚上10点之间,无线广播电视台不得播出不雅内容。
30多年前,有线电视还不普及,地面无线电视是观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必要保证其公益性。而今,广播电视业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太平洋基金会一案的判决是否依然适用?
福克斯电视台等无线电视台认为,30多年后,有线电视已经与无线电视并驾齐驱,单独限制无线电视是荒谬且违宪的。
但是奥巴马政府仍然在捍卫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权力。美国政府表示,新的媒体环境要求政府继续监管公共无线电波,为家长和儿童营造一个洁净的天堂。
倡导电视监管的民间组织“家长电视协会”主席温特说,即使90%的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台依然至关重要:绝大多数电视剧都由这些台播出,它们获得了大多数广告赞助,为明星和制作公司带来了最高收入。温特说,责任伴随着公共电波的权利。
(本报纽约1月15日电)
(责任编辑:邵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