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四十二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22:3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财政部对中央美术学院互联网专线接入及服务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名称:北京蓝波万维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
被投诉人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在“中央美术学院互联网专线接入及服务项目” (编号:CEIECZB01-11JX066)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为此,于2011年11月2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1年12月16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财库[2011]170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采用的是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5家供应商发出了谈判邀请,其中有3家供应商购买了谈判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应答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竞争性谈判的相关程序。目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因此,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的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