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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民举报信达证券研报造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9 01:44 来源: 扬子晚报

  

  6位股民请求证监会查处信达证券发布虚假研究报告的举报信发出才半个月后,就得到了回应。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昨日告诉记者,北京证监局近日以信访回函的方式确认受理了这一举报。如果证监会调查认定信达证券确实有虚假陈述行为,6位股民将有望获得赔偿,信达证券也将成为国内股市首例因研报不实而遭索赔的券商。

  上市公司否认信达证券研报真实性 股民误信研报投资损失惨重

  张远忠律师代理的这一举报缘起2011年中国宝安石墨烯事件。从去年1月份开始,中国宝安的股价在市场上表现得十分活跃。公司股价从1月19日开盘的13.75元/股一路高歌,在2月22日最高冲至25.45元/股,短短1个月时间,股价涨幅达85.77%。而同期上证指数的涨幅仅为8.69%。中国宝安股价上涨背后的推手就是四家券商就宝安“石墨烯概念”发布的研究报告。其中,湘财证券于2010年9月6日发布的《中国宝安:房地产和新能源的价值明显低估》,平安证券于2010年11月5日发布的《中国宝安:坐拥负极龙头,新能源业务风生水起》,国泰君安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的《估值奠定底线,石墨烯打开巨大发展空间》,信达证券于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石墨烯让股价飞》。分析师们在出具中国宝安拥有储量丰富的石墨矿报告的同时,并给予“推荐”、“买入”或“增持”的评级。

  但是,去年3月15日,中国宝安却发布公告称,近年来公司虽一直致力于打造以贝特瑞公司为产业龙头的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但目前无法确定能否取得石墨矿探矿权,也无法确定取得探矿权后能否探出矿。这一公告完全否定了公司拥有石墨矿的传闻,对于几家券商的研究报告无疑是沉重一击。之后,中国宝安股价开始下滑,不少受券商研究误导而重仓买入中国宝安的股民损失惨重。

  律师称信达应为不实研报承担责任 6股民委托律师上书证监会

  信达证券等券商应该为自己发布的不实研报承担法律责任。张远忠表示,中国宝安有没有石墨矿,对于股民来说,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收益或损失,不仅仅是有或者没有那么简单。券商分析师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对市场有很大的影响。没有经过调研的报告从法律上讲,属于虚假报告,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严查,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券商机构和分析师应加大处罚力度。

  信达证券等券商的不实研报也引起了部分股民的不满。去年12月13日,北京6位在宝安石墨矿事件中受损股民委托张远忠律师向证监会举报信达证券,要求证监会对信达证券研报严重不实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在这封举报信中,张远忠表示,信达证券认为自己的信息来源是“已公开的信息”,但报告前面部分又表述为信息来源于中国宝安总裁的“告知”,显然前后矛盾。而且,信达证券研报虽然有“免责声明”,但事实上信达证券的研报在媒体上广为传播,普通投资者无法知道该报道是否经过了信达证券的书面授权,因此,造成投资人损害的,信达证券也应承担责任。可以说,正是由于信达证券的管理不善甚至放任不实研报在社会上流传,才导致包括朱某等六位在内的投资者信赖信达证券的研报作出投资决策,并最终造成损害。

  北京证监局受理填补研报监管空白 信达或成首个遭索赔的券商

  记者昨天看到了张远忠律师出示的北京证监局回函,在回函中,北京证监局表示:“张远忠同志:你2011年12月28日关于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代理朱某某等六位投资者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来信收悉。你所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12年1月12日予以受理。”

  记者了解到,北京证监局受理本案填补了研报不实监管的空白,此前,证监会还未曾就券商研究报告不实的问题进行调查,因此,如果调查属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可对信达证券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等处罚。然后,投资者可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为依据,对信达证券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最大限度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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