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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国际收支统计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20 16:52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根据汇综发[2010]102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际收支统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经2011年度国际收支统计之星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现将2011年度国际收支统计之星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向全社会公示(详细名单附后)。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单位或个人评选条件等方面有不同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名。

  评委会电话:010-6840254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

  邮编:100048

  2011年度国际收支统计之星评选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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