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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导游九成兼职 生存所迫“变”导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0 08:2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旅游业是昆明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但导游的从业现状却不容乐观,这必将影响昆明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

  “如今,导游在一定范围内成了导购、宰客的代名词,出现社会诚信危机。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导游并没暴富,而是生存在旅游业价值链底端,且不断恶性循环,逐步被边缘化……”

  昨天,台盟昆明市总支部一份调查数据翔实的提案,引起众人注意,提案就目前昆明市旅游业、导游业存在的恶性循环现象提出解决方案。

  大部分导游花钱买团带

  提案提出,目前昆明市兼职导游占比过高,全市共有导游约1.3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在各旅行社支付底薪的专职导游不足1000人,占比仅7.7%,兼职导游1.2万余人,占比92.3%。兼职导游中,又有90%左右是向导游公司缴纳一定管理费签订管理协议后,挂靠在导游公司名下。

  挂靠在导游公司的兼职导游,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保底工资,社保由导游自行购买,还需缴纳管理费。不带团时,待遇没有保障;带团时,主要收入来源由带团津贴和公对公佣金收入组成。

  省内的带团津贴一般仅为15至30元/天·团,按每月30天全勤带团计算,最高也仅为900元。而旅行社不支付带团津贴,要求导游出团前先交所谓的“人头费”(即导游花费买团带)的现象在业内也十分普遍,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导游的分配比例仅为5%—7%。

  因此,兼职导游必然会压缩景点游玩时间,增加自费旅游项目,增加购物点次数,欺哄游客购物,赚取佣金。导游变成导购成为其生存所需的必然。

  昆明市导游合法权益受到旅行社侵犯的案件也时有发生。2010年,昆明市导游协会共接到书面投诉58起。其中,旅行社无故拖欠导游垫支团款的投诉达51起,占所有投诉的88%,涉及金额约40.14万元,是投诉重点;旅行社不按时返还保证金4起,涉及金额8000元,占所有投诉的7%;旅行社投诉导游仅为3起,占所有投诉的6%。

  导游面对旅行社属弱势群体,因担心维权后与旅行社交恶,导致今后无团可带,个人维权难度很大。

  建立购物点诚信档案和评价制度

  为此,台盟昆明市总支部建议,规范旅行社和购物点管理,改善导游从业现状,提升昆明市旅游业国际化品质。

  首先,出台昆明市《旅行社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旅行社行为,保证旅行社专职导游达到一定数量,避免旅行社片面追求短期利润。

  “兼职导游是旅游者投诉和导游不稳定因素的主要产生来源,必须规范旅行社为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兼职导游的行为。”应充分考虑旅游业淡旺季分明的特点,对旅行社聘用专职导游数量细化,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导游三赢,专职导游配备数量和旅行社的规模相对应。

  加大对旅行社、导游公司劳动用工的检查督促,提高旅行社违约成本,确保导游利益。对旅行社不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导游,未与专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配备导游以挂靠形式个人出资缴纳五险一金,不支付服务费就让导游带团,拖欠导游垫支团款等违法、违规情形,明确规定要对导游的损失加倍赔偿。通过加大违规成本,提高导游赔偿标准,限制旅行社违规行为。

  建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旅游购物点官方审批评价制度。建立购物点诚信档案和评价制度,每月由市旅游局、物价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购物点的物价和发票开取情况、是否有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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