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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不算宰客”更像是纵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7 04:12 来源: 深圳商报

  □ 舒圣祥

  三亚宰客门继续发酵,网友晒账单显示,天价的不只是海鲜,也包括时蔬:酸辣土豆丝57元,肉末四季豆87元,虎皮尖椒72元,炒上青菜72元。对于此前网友网晒一顿饭打七折后仍高达9000多元的海鲜账单,三亚工商局回应称,如果菜单上已经有消费者签名,这就是合同关系。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

  去年,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官员雷语叫做“戴套不算强奸”,此雷语大半年没等到下联,如今,三亚工商局终于给出了一个绝配:签字不算宰客。按三亚工商局的说法,欺客宰客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价格过高不在其列。言下之意,只要有顾客签字,无论价格如何高得离谱,都与工商部门无关。而“现在有九成的投诉都是因为价格过高”,于是三亚工商局一脚漂亮的抽射,将欺客宰客的皮球全部踢给了物价局。

  事实上,只要三亚工商局不是太傻太天真,就能明白一个简单常识:现如今的黑店,早就不再做水浒年代的人肉包子,而纯粹是冲着敛财而去,主要手段自然是高得离谱的消费价格。三亚工商局固然可以通过强迫海鲜排档老板让消费者签名来推卸自身责任,但实际消费时,消费者签字是下单时还是买单时、是自愿还是被迫,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来。又不是荒原大漠独此一店,先将离谱的天价示人还怎么讹人呢?三亚工商局即使从来没有微服私访,看过警匪剧也该知道另一个基本常识:黑店之所以叫黑店,往往是进去容易出来难,不留钱则流血。

  虽然三亚市委书记已就宰客事件道歉,并表示将对害群之马零容忍,但所谓“彻查”如果只停留在“签字不算宰客”,恐怕就将言不符实。先是要对“恶意攻击三亚的人”追究法律责任,现在又是“签字不算宰客”——即便在滔滔民意之下,三亚相关部门的表现,除了踢皮球推卸部门责任,就是反过来对投诉游客倒打一耙。公众很奇怪,负责任的导游都会善意提醒“不要独自外出消费谨防黑店”,难道三亚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当地欺客宰客盛行,真的竟是一无所知吗?又或者,未必三亚政府如此自信,再怎么欺客宰客,游客仍旧会潮水般涌来?

  当然,能消费得起9000多元一顿的海鲜,想必也不会是普通游客,说不定是公款消费也未可知。说到底,通过天价账单的个案,人们窥见的其实是三亚旅游服务管理的混乱,更多并不能以天价吸引眼球的宰客账单,必定就隐藏在天价账单的背后,并直接与普通游客的旅游感受紧密相关。吸人眼球的天价账单,工商局尚且可以“签字不算宰客”来回应,普通游客的被宰投诉,可想而知相关部门会是怎样“高度重视”的。反过来,监管部门这种回应投诉的态度,又是对宰客黑店的一种鼓舞和纵容。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繁荣的旅游市场背后是否存在猫鼠一家共同发财的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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