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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释疑IPO预披露时间上海冠华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12:40 来源: 新闻晚报

  记者 王惠康

  晚报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2月1日前已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按原有做法进行预先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安排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

  《通知》规定“将以往在发审会前5天公布的拟上市企业招股说明书提前至初审会前阶段进行披露,预披露时间也由原先的5天延长至30天”。但有两家公司“从预披露到上会仅仅5天,闪电般跨过初审会直接进入发审会”。根据《通知》的要求,对2012年2月1日前未通过初审会的企业,在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满足落实完毕反馈意见、财务会计资料仍在有效期内、相关部门意见回复后安排预先披露,其后将安排初审会和发审会。由于每家企业落实初审会意见以及准备上会材料的进度会有所差异,因此不能将预披露至发审会的时间间隔简单理解为30天。

  证监会8日公告,发审委2012年第22次会议于8日召开,上海冠华首发申请未获通过,福建龙洲运输首发申请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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