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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斩断银行贪婪之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见习记者郑旺

  

谁来斩断银行贪婪之手
近日,有关银行暴利收费的讨论再次引来关注。银行服务历来饱受诟病,却也迟迟未得到根本的解决。作为经济体系中的金融部门没有完全发挥对民营企业群体的服务功用,或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长,甚至决定着经济趋势的走向。

  收费再成焦点

  企业对银行服务的不满即是对银行收费的不满。在2011年,各大银行取消了34项收费的决议,然而实际效果却不尽理想。关于银行收费的高争议始终不绝于耳。

  从2004年开始,银行开始建设大量电子网络、取款机,网上电子买卖逐步代替分支行的网点。但银行的先进电子与信息化系统却没有降低相关交易成本,银行业内的服务收费项目从2003年的仅300多种达到现在的3000种,增加了10倍。据申银万国等机构测算,相对于银行对个人储户收取名目繁多的手续费外,银行对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收取的费用更是多如牛毛。在银行服务整体不令人满意的前提之下,外加存款负利率与银行收费等综合因素影响,个人及企业主决定自行支配资本使用权。央行数据披露,2011年10月、11月国有大型银行存款负增长,各家银行的数额仅在2000亿元至3000亿元之间。

  北京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业务经理对记者表示:“我们目前拉企业存款压力非常大,可能跟我们的收费太高也有关系。”一些银行业务人员也承认,银行自身服务的不到位也是导致资金大量流出银行的原因。一位经商多年的张先生结合自身的情况对银行收费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银行的收费迫使他转移存款。”张先生表示,例如受托支付业务,如果企业申请200万元的额度,其实就生意而言,最多就用40万元。企业主每次需要钱都要跑到银行,由于银行手续繁杂、费用高昂,他干脆把200万元一次性提出来。除了企业实际使用的40万元以外,余下的金额就采用别的方式赚取利润。正是由于多数人把钱从银行提出来,这也变相导致了民间拆借的形成。

  不充分的竞争

  银行长期以来处在特定的环境中,且在并未完全充分的环境中竞争,这使银行的利润与服务完全的不成比例。金融环境导致中小、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入多元多层次竞争方会提高银行服务水平,也将有助于银行改变其“利润高得不好意思”,服务却严重滞后的负面形象。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正是由于不充分的竞争环境滋生了银行夜郎自大的恶习,眼下,除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以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也要进一步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特别是发展一些中小微型的金融机构,它们会使得银行自身的经营更为充分,这在一定程度上“暴利”也能得到缓解,更重要的是他在服务中小企业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带来的贡献也会是非常大的。

  澳新银行大中华区市场研究总监刘利刚表示,未来5年上市股份制银行依然是企业,这些银行承担着为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以及结构调整的责任,要远远大于为股东创造的中短期投资收益。

  拓宽业务渠道

  经过改革之后,中国银行业已逐渐进入稳健增长阶段。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认为,近10年来,在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市场开放和鼓励竞争方面应当说是花了相当大的力气,成效非常明显。

  分析人士称,未来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与此同时,未来银行业在规模增长上将趋向平稳,业务的重心将由追求“量”转向追求结构的优化,从而更好地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

  多位专家表示,虽然中国银行业仍具备长期增长动力,但商业银行必须更好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地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奠定长期竞争优势。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应立足业务创新、优化结构调整、改善盈利来源、拓宽业务渠道;着力强化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决策、制衡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郭田勇认为,2003年至今,中国银行业盈利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主要源于几个方面:银行业改革带来公司治理和风控水平大幅提升;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形成了良好运营环境等。未来中国银行业的持续增长必须依靠扩大中间业务、拓宽业务渠道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以手续费及佣金为主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恰恰印证了我国银行业正在经历的转型。而作为监管部门,未来可能更多地倾向于对收费情况的监管,使得服务供应和服务消费之间在价格方面能够更加平衡。

  亟待建立新的机制

  银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提供普遍服务的同时,也需明确中间业务收费的定价权属问题,明确哪些业务实行政府定价,哪些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哪些业务实行市场定价,然后重点调整和规范现行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影响比较大的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银监会明确要求,各银行要深入论证收费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费水平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对没有违反规定但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要对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代理收取的费用,要对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工作。

  据悉,银监会和发改委正在抓紧制订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争取尽快出台。新办法将重点明确对商业银行在公平竞争、信息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监督、协会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于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服务收费价格,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

  银行是商业机构,它提供的服务也是商品。因此,在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更多地兼顾与平衡银行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尤其是更多地考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诉求,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收费公平合理的问题,从而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银行的服务收费也会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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