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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4月1日起银行贷款不得乱收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1 06:3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图文:4月1日起银行贷款不得乱收费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海玉)明明是贷了1000万元,要么被要求留一部分钱在账户上,帮银行完成存款任务;要么被搭售理财产品或者巧立名目收取财务顾问费……记者昨从湖北银监局了解到,4月1日起,银行贷款将不得乱收费,必须执行“七不准”禁止性规定。

  据介绍,为了整治银行的乱收费,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下称通知)。湖北银监局已成立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

  其中,3月前,各商业银行要全面自查,辖内各法人机构全面清理修改与相关规定不相符的薪酬绩效政策、业务规章制度。各银行营业机构要将“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充分告知客户,并严格落实;各法人机构在3月底前完成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统一公示工作,各分支机构在4月1日后严格执行总行的统一收费价目名录,不在名录内的一律不得继续收费。

  一旦有违规行为,将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同业制裁挂钩。凡是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和整改不彻底的机构不得参加“湖北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网点”评选。

  昨天,本地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市农商行等均表示,已收到该通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七不准”分别是: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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