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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非洲如何避免"步步惊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3 08:4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走进非洲如何避免"步步惊心"

  在过去几年中,随着中非关系的不断深化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进非洲这片土地,也带去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工人。随着越来越多中资企业和工人进入非洲,其所面临的风险也必然加大。那么——

  “我收到她安全的消息了,谢谢大家这段时间对我的帮助和照顾,现在就等她给我电话了。真的很谢谢大家。”2月7日下午,四川南充的侯显明在微博(http://weibo.com)上更新了信息。信息中的她,是他的女友,也是此次在苏丹遭反政府武装人员绑架的29名中国工人之一。

  这起劫持事件发生在1月28日下午,中水电公司29名中国工人在工地被苏丹反政府武装劫持。而就在几天后,在埃及工作的24名水泥厂工人和1名翻译在前往工厂的途中,遭当地游牧部族绑架。虽然这两起人质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但是中国海外工人的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风险必然存在

  在过去几年中,随着中非关系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进非洲这片土地,也带去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工人。以建筑业为例,中资公司在非洲建筑市场上的份额在2007年时为26.9%,到2008年时,剧增到42.4%,虽然2009年这一数字有所缩减,不过仍然高达36.6%。

  非洲经济近年来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很多海外企业看好其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市场潜力,纷纷将投资方向转向非洲。但是应该看到的是,非洲在总体稳定的情况下,边界纠纷、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贫富差距、政党博弈导致的国家政权更迭等因素使其局部地区仍然处于动荡状态。随着越来越多中资企业和工人进入非洲,其所面临的风险也必然加大。

  一位曾在非洲呆过几年的工人直言:“在城市中,有可能碰到小偷小摸、抢劫的事情。在偏远地区,有可能被劫持。事实上,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投资和工作,风险都必然存在,只是可大可小的问题。”

  那么面对无可回避的风险问题,企业、个人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防范?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中,除了传统的人力、物资等方面的投入,应该如何加强人身安全方面的投入?海外投资如何避免“步步惊心”?

  强化员工安全管理

  无论近几年发生的人质劫持事件原因如何,加大公司内部安全防范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应对员工人身安全风险最直接有效的措施。首先,应制定和完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体系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工人日常工作、外出活动都应有严格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规定,以便加强管理。其次,制定应急预案、补救机制和抢救机制。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要及时传递信息,方便当地政府和本国使馆的营救行动。再次,相关的员工培训必不可少,在员工赴海外培训之前,应该对其进行相关的逃生、应急培训,使其对目的地国的环境、风俗、安全风险、公司的管理制度有充分的认识。

  对于企业的员工安保问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学院亚非研究所研究员曾强认为,中国在非洲自贸区的员工安保模式是可以借鉴的。以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为例,园区采取由专职安保队伍和当地警察局合作模式,共同制止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以维护自贸区内企业的利益。自贸区内专职安保队伍由全部从当地社区挑选出来的32人组成,并聘请资深警官对队伍进行训练。安保队伍实行统一食宿、统一训练的准军事化管理。自贸区还将陆续挑选社区条件较好的青年不断充实队伍,他们将专职负责前方施工现场、员工驻地和公司办公楼的安保工作。

  由于保安队队员来自自贸区范围内的各个村庄部落,与周围村民的关系很融洽。由于队员们熟悉当地土语,能够帮助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并积极宣传自贸区的优势。这也促进了当地村民与自贸区的相互了解。

  此外,安保队还安排每周走访两个当地村庄,通过他们主动地与当地激进青年组织接触,与他们交朋友,宣传中尼自贸区,并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园区的土著居民,拉近与居民的关系,使居民在心里真正接受安保队员,使其能在有突发事件前兆时,愿意提前告知安保队,让安保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但是对于大部分不在自贸区内的中国企业,他们从事的行业、例如修路、矿业,都是位于偏远地区,这就必然为企业的安保工作提出了挑战。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寻求一套更加稳妥的员工安保体系变得更加重要。

  安全评估、保险服务保驾护航

  对于近段时间的人质劫持事件,人们纷纷呼吁企业一定要对目的地国和地区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事实上,安全评估对于中国涉外企业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非洲研究室姚桂梅研究员说道。“中国的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大都会进行安全评估,甚至一些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还会聘请国际公司为其做安全评估。对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投资的项目,风险评估(含安全评估)也是企业必须提供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先生则从专业的角度指出: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即人身保险。事实上,企业为外派工人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我国已经有明文规定。2008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27国务院令,公布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条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了安全预防机制的建设,企业也应建立事后赔偿机制和补偿机制。这种机制应该合理,既不损害员工利益,也不应该出现事故之后家属跟企业盲目要价的情况。对于因公出现的伤害和因私出现的伤害都有相关标准。避免事后以个案解决。”程先生补充道。

  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必不可少

  “语言问题是中国工人‘走出去’面临的最大障碍。”姚研究员在谈到如何降低中国海外投资安全风险时说道。“我们同欧美国家的员工不同,他们先天具有语言方面的优势。如果存在语言障碍,我们连友好和愤怒都无法表达,必然存在隔阂。”姚研究员补充道。

  除了语言方面能够简单沟通以外,姚研究员还强调了中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诸如为当地居民提供尽量多的就业机会,中方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企业应与当地市民、社区保持良好关系,应具有企业社会责任感,并且有相应的投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除了语言沟通方面,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尊重当地风俗,法律规范。”“总之,我们应从企业、个人两方面加强员工安全保卫工作,将风险规避到最小,从而既保护了国家、企业的利益,也能保全员工人身安全。”姚研究员说道。

  更多精彩内容参见“中国经济网-国际频道-商务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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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慧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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