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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送保险受阻 部分险企拒绝为情侣承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1:5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田园 发自成都

   2012年情人节如期而至,送一份什么样的礼物能够见证爱情?玫瑰花会枯萎,巧克力会变质且融化,有没有更恒久的礼物?

   在去年情人节档期热映电影《非诚勿扰2》里,男主角将一份300万元寿险保单的受益人填上了女友的名字,启发了不少恋人和夫妻,今年就有不少人想用送保险的方式来表达真情。

   不过,中国人寿成都分公司资深保险顾问宋培林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情况下投保时,投保人、被投保人和身故受益人需具备法律承认的关系和保险利益,也就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情侣之间送保险或相互作为受益人,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判定为无效的。

  “爱情保险”又逢时

   《非诚勿扰2》中有个场景让人记忆犹新:秦奋在从事保险代理工作的朋友手里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填下了女朋友笑笑的名字,他说:“人家年纪轻轻跟了我,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吗。”这句话让很多人感触颇深,因为世上不是所有的承诺都能实现,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达成,只有那份汇聚众爱的保障才是伴随爱人一生的珍贵礼物,而且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有价值。

   据了解,随着情人节经济的日渐火爆,2月以来很多保险公司乘势将现有的爱情保险再次隆重推出,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生命人寿的“红玫瑰”等,销售情况也比较理想,其中不少前来咨询和准备购买的都是情侣或夫妻档。

   昨日(2月13日)正在签订投保协议的市民魏先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与妻子结婚两年,每年都是送花和吃饭,纯属单纯的花钱买浪漫,“今年送她点实用的,买个平安和保障。”魏先生说,他给妻子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险、附加意外险和住院医疗,以表达他对爱人的关心和责任。

   与魏先生送妻子保险不同,小王想给女朋友买保险就不太顺利了。“咨询了好几家公司,都没接单。”据他透露,由于他和女朋友李小姐尚未结婚,无论是他想给李小姐投保一份保险,还是将自己保单的受益人填成女朋友,保险公司都不“接招”,“只能送她别的东西了!”

  新旧保险法规定存异?

   没结婚的恋人究竟能否相互为对方购买保险,或作为保单身故受益人?上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向成都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发现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核保部的负责人均表示,因为恋人之间不具可保利益,基于风险可控的要求,多数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该类保单的。

   中国人寿成都分公司核保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之间具有保险利益。”

   基于可保利益原则和规避风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通常不仅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还要求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子女或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才能相互投保并作为受益人。不仅如此,保险公司通常在理赔时还要求受益人出具证明文件,表明自己与投保人之间是否存在“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关系”。

   不过,有部分保险公司也告诉记者,将恋人作为保单身故受益人的情况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该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新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必须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故可以指定配偶、父母和子女之外的人为受益人。只不过很多保险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对于受益人指定也严格要求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才行。

   “但毕竟恋人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关系破裂,受益人仍为恋人的话就有违投保人购买保险的初衷。”该人士认为,如果指定恋人为受益人是投保人真实意愿的话,应该可以操作,不过如果真要投保“在手续上会非常麻烦。”

  不同关系选择不同产品

   在情人节拿保单做礼物的情况近几年并不少见。但由于情侣之间没有法定关系,如果选择通常的人身险或意外险保单,则在投保时或填写受益人时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资深保险顾问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一份可以由他人亲自激活的意外险卡式保单。”

   该保险顾问表示,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里的个人综合人身意外险、个人综合意外险都包含有医疗费用,能在疾病出现时帮忙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不过,值得提醒的是,情侣和夫妻不一样,尚未达到法律保护的夫妻阶段,不属于亲属关系,如果共同处理财务,可能存在一些隐藏风险。因此在成为夫妻之前,最好由送的人买单,而获赠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投保人投保,并选择“法定”受益人,以规避拒保和日后理赔的风险。相比理财型的保险来说,意外伤害险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且购买方便,程序简单,比较适合当成礼物赠送。

   早在多年前,国外就已经出现了以爱情为主题的保险产品,然而,这些保险产品多以婚姻关联,比较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就相当于破坏了保险合约的保证,将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据了解,国内的“爱情保险”以人身险为主,让受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而对关于“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资深保险顾问表示,目前许多公司的爱情保险都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而除了应景的“爱情险”,例如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险、专门的女性保险等不同种类的人身险,也非常适合夫妻互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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