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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检察院报告:农村基层腐败金额小危害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00:5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谢雪琳

  从2003年至今,中央政府连续10年发布的“一号文件”都事关“三农”,对于农村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与此同时,农村基层组织的腐败问题也越来越引人注目。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农村基层腐败已涉及农村粮食直补、改水及道路工程建设、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民政救济款发放等各领域。受贿人员不局限于村主任、村会计,扩展到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及乡镇驻村干部、职能部门驻村联络员。

  报告指出,农村基层腐败危害性比较大,村民一旦发现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收受贿赂损害集体利益,很容易联名举报、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在该村周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到农村的和谐稳定秩序。

  村两委班子“一把手”犯罪比例高

  平谷区山东庄镇某村党支部书记于某,利用其协助当地政府管理本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的职务之便,在2008年11月收受施工方给予的贿赂款1万元。

  平谷区金海湖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马某,在协助河北省送变电公司第一分公司发放占地、青苗及果树补偿款,以及处理善后工作的过程中,将经手的16万补偿款的10580元据为己有,并收受河北电网外协员的贿赂1万元。

  这是平谷区2010年查办的两起案例。平谷区下有14镇、2个乡,农村地区广泛,涉及到的农村职务犯罪也较为典型。《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平谷区检察院获得的报告显示,该院自侦部门2006~2010年共立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13件17人。

  案件涉及农村粮食直补、改水及道路工程建设、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民政救济款发放等各领域。其中涉及改水工程、道路建设、输电线路铺设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最多,约占八成。

  而村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成为犯罪高发人群,六成被查处的犯罪人都是村两委班子一把手。但同时,报告也指出,村会计、妇女主任、镇驻村干部、职能部门驻村联络员也都有涉案其中。一个共同特点是,涉案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初中以下学历占到近六成。

  基层腐败易引发上访

  报告指出,虽然农村基层腐败犯罪金额不大,1万以上5万以下的案件占了八成,但其危害性却很大,易引发联名举报、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严重危害到农村的和谐稳定秩序。

  在分析原因时,报告称监督力不够是一个因素。由于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独揽大权,对村级财务具有绝对的支配力,所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之间的监督比较薄弱。

  此外,审计监督、上级监督尚还乏力。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规定,应有专门的审计机构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镇政府也有一定的领导监督职能。但平谷检察院五年来发现,案件的潜伏时间都比较长,说明审计监督及上级监督有待加强。

  而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践中,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对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去向缺乏了解,其知情权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监督便无从谈起。

  对犯罪人员的轻罚,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腐败。在平谷检察院近年的案例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为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7人,且全部适用附加缓刑,占全部犯罪人数的八成。

  报告称,刑罚处罚偏轻,惩罚力度不够也是腐败原因之一。过于普遍的适用缓刑和轻刑化,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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