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先看病后交钱”走得更远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据《大河报》报道,2011年11月1日起,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开始试行“先看病、后交钱”,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交纳自付部分,此措施实施百天,有近两千名患者享受了此便民服务,没有出现一例恶意逃费现象。
和以往患者要住院先得缴纳押金,然后再凭借各种单据和凭证去医保单位报销相比,实行“先看病后交钱”之后,患者不但不用缴纳住院押金,而且出院的时候也不用足额结账,只需缴纳医保之外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即可。如此一来,不但避免了部分患者因押金过高无法顺利住院,而且也简化了患者的报销程序。同时,该政策试行期间,不但没有出现一例恶意逃费现象,而且医院业务量大幅提升。
“先看病、后交钱”新政为什么能够获得医患双方的共同认可?它能否走得更远些?
笔者以为,“先看病后交钱”能够成功推行首先在于当地相对完善的医保制度。正是因为有了高达99.41%的新农合覆盖率,有了最高可达90%的报销比例,才让绝大多数患者不会看不起病,也让医院方面不担心个别患者逃费而导致医院“亏损”。应该说,完善的医保制度是托起“先看病后交钱”政策的基石,没有这块基石,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先看病后交钱”。
其次,该政策得以顺利推行,还和医院主动放低姿态,诚信对待患者密不可分。没有实行“先看病后交钱”之前,医院高高在上,患者处于弱势地位,现在先看病后交钱,如果患者对医院的治疗和服务不满意,可以拒付不该付的费用。这就势必要求医院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当医院允许患者签订一纸协议就可以入院治病,实际上也就是给予了患者充分的信任,绝大多数患者也不会辜负这种信任,必然会以信还信,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如此,医患双方建立了互信关系,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要说问题,也不是一点没有。“先看病后交钱”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对于“三无”病人、低保病人及“五保户”病人医疗费用缺乏有效社会保障机制,以及个别有经济能力的患者恶意逃费,这都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要解决以上问题,不妨在公安、医保、民政等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联动下,建立一套防控机制,对症下药,既维护经济困难患者的权益,也保障医院的利益。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能够把以上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都处理好,“先看病后交钱”是完全可以走出洛阳,走向全省甚至是全国,让更多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