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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金融审判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1:1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洪偌馨 曹金玲

  [ 金融审判庭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以及整体金融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 ]

  伴随着五花八门的金融衍生品出现的还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纠纷。

  涉案标的高、专业性强、权责关系复杂的金融纠纷也对司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上海之后,重庆、河南、辽宁等地法院陆续开始试点设立金融审判庭,专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

  然而,金融审判庭的设立不只是加快了金融案件的办理,更重要的意义或许还在于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以及整体金融业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上海:最早的金融审判庭

  2008年11月13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宣布成立国内首家金融审判庭。

  对于一直致力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来说,这一加强法治“软环境”的措施并不难理解。

  当时,浦东新区就云集了530家中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交易和创新活动活跃,金融市场的司法需求也日渐增多,原设于民事审判第二庭内的专项合议庭审判模式已无法适应金融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伴随金融市场不断开放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王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案件呈现数量多、类型多、涉案金额多的‘三多’态势。”

  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1年间,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7591件,审结17581件,案件数量多;2009年受理金融案件5579件,2010年达到7192件,增加2613件,增幅高达57.1%,案件增幅大;解决案件诉争标的近50亿元,金额过千万元的案件超过60件,涉案金额多。

  “更注重规则,还是更注重价值观判断?这是金融审判庭法官思考的问题。”王鑫如是说。

  在一般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纠纷中,消费者往往比金融机构更为弱势。因为金融机构有能力让律师起草内容繁琐但又规避法律风险的格式合同,继而消费者胜诉的可能性就小。

  “在符合规则的前提下,保护金融消费者,这基本上已是共识。”王鑫说。

  目前,上海已先后在高级法院、两个中院以及金融机构云集的相关4个区设立了5个专门的金融审判庭。

  重庆:创造“附加值”

  “专门的金融审判庭能为重庆长江上游金融中心构建良好的法律秩序环境,可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造很多‘附加值’。”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审判庭庭长张亚莉近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开宗明义地指出。

  成立于2010年7月的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审判庭是西部地区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金融审判庭。根据渝中区金融审判庭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2011年12月末,该庭全年共审结1921件金融案件,结案率97.66%。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在《关于设立“金融审判庭”的调研报告》中指出,建立专门的金融审判庭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升金融市场交易效率、维护金融生态系统稳定发展方面都是有利的。同时,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还有助于遏制金融犯罪,实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近几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它也已经成为国际上评价金融中心最重要的评估标准。因此,不断强化金融法治环境在内的“软环境”成为各地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发布的《2008~2009年度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中,重庆在“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分”中得分为0.535,排名第九位,位于第三等级。

  而在最新的《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1)》中,前三名依然没有发生变化,依此为上海、浙江、北京。重庆不仅是唯一进入前十名的“非东部沿海城市”,其排名还较2009年上升了两位,排在第七。

  但从目前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审判庭审理过的案件来看,类型主要集中在三大类:信用卡纠纷1343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91件,保险合同纠纷160件。仅这三类纠纷就占了审结案件总数的98.6%。

  张亚莉认为,尽管从目前审理过的案件来看,类型还比较单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近两年民间金融的发展,未来新类型的金融案件肯定会逐渐增多,而金融审判庭在构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也会日益显现。

  河南:率先实现全覆盖

  从2011年3月成立第一个金融审判庭,到今年初实现18个市中院和56个县法院全覆盖,不管是推进的速度,还是铺设的范围,河南在全国都开了先例。

  “大家对河南有种误解,觉得这里的金融环境不太好。”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在去年郑州金融审判庭成立当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白地表示。

  作为河南金融审判庭建立的主要推手之一,李伏安认为,司法环境的完善有助于提升河南的“信用等级”,进一步增强人们对河南金融业发展的信心。

  事实证明了金融审判庭的“效用”。根据河南银监局提供的资料,2011年郑州金融审判庭审结一审案件114件,结案率89.76%;审结二审案件1316件,结案率100%。一二审结案率均明显高于普通民商事审判庭。不仅是审判效率提高了,最令银行“头疼”的抵债资产的回收也有了明显改善。

  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几年前银行界曾流传过一种说法,即在涉及银行贷款的诉讼案件中,银行能够胜诉的占90%,但是只有50%的案件可以执行,更只有10%的执行结果可以真正拿回钱来。

  他认为,尽管这种说法不足为严肃的论证根据,但也形象地刻画了涉贷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金融案件严格执法的难度。

  “执法是法治的落实环节,对金融机构来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的判决是没有意义的。”上述银行业人士指出。

  根据中国社科院2008年“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报告”,我国金融机构各种抵债资产的总回收率普遍偏低,得分最高的依次为浙江、江苏和海南。河南则与甘肃、吉林、山西排名最后,这四个地区的回收率均未超过40%。而从最新的数据来看,郑州金融审判庭2011年共审判四大国有银行和郑州银行为当事人的案件47件、标的额9.2亿元。目前,已经胜诉并执行的案件37件、标的额6.3亿元,占到了总标的额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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