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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不一定奖 拾金而昧一定重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7: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拾金不昧不一定奖拾金而昧一定重罚

  最近,由广州市警方起草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亮相,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十条(一):“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财物价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额给予奖励”,引起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和议论。有人举双手赞成,有人则认为拾金不昧本来就是应该的,给予物质奖励反而令事情变质。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要对拾金不昧的人给予报酬,如何答谢拾金不昧者由失主自行决定;但是,在很多国家,“拾金而昧”被视为非法行为,很可能面临处罚;此外,很多国家规定,失主有责任支付别人在物归原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的经济费用,如运费、保管费等。

  ——专题文字 王希怡

  拾金不昧政府有奖

  一些国家认为,通过法律对拾金不昧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能够让拾金不昧者获得的愉悦感和成就感提升,由此能鼓励更多的人积极从善。

  在德国,政府设立专门奖励拾金不昧者的专项公益基金,奖金高达200欧元,还有一枚荣誉奖章。此外,德国民法规定,拾金不昧者有权向失主索取相当于失物价值5%的报酬。

  德国人认为,对于每一位拾金不昧者都应该给予奖励,这样做可以鼓励更多的人拾金不昧,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做好事的人的认可和尊重。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公务员拾金不昧后不能索取奖金。在德国人的观念中,公务员在社会上应该起“道德模范”作用,拾金不昧是应该的,不该获得奖励。

  失主支付5%~20%酬金

  在日本,拾金不昧的现象蔚然成风。这和日本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无关联。

  日本“遗失物法”明文规定,失主应该向物归原主者支付相当于失物价值5%至20%数额的酬金。如果到了规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依然没有失主前来领取失物,则失物可归拾者所有。

  日本人从孩童开始就接受拾金不昧的道德教育,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如果把拾到的东西据为己有,是为贼也。

  在去年日本遭遇特大地震和海啸后,虽然民众损失惨重,但依然有数以千计的拾金不昧者把拾到的大量现金和财物上交给有关部门。日本警察总局在地震后四个月发布数据称,灾后当局收到三个重灾区的民众上缴的现金高达3000万美元。

  本分之事无需奖励

  在欧美大多数国家,法律并没有硬性规定失主必须向物归原主者支付酬金。该用什么样的方式答谢归还者,可以由失主自行决定。

  英美普通法系规定,除非失主执意提供,归还者不享受获得报酬的权利。

  对于是否该向归还者支付报酬,不同民众也各有各的看法。美国专栏作家利兹·波斯特认为,每个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判断。“这是很个人的行为。

  有些人认为说句‘谢谢’就可以了,因为换了捡到失物的是他,他也会这么做。”对此,有赞同者表示,“如果有人用钱来答谢我,我会觉得受到侮辱。”

  但是,也有外国网友留言道,支付10到20美元的“酬金”,是人之常情。此外,有网友认为直接给钱可能会太尴尬,可以改用送小礼物、请喝咖啡,或者写感谢信、表扬信等方法表达谢意。

  失主负责必要开支

  在很多国家,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失主必须向归还者支付酬金,但是却有法律规定归还者有权要求失主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运费,以及寻找失主和归还物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前提是这些费用的额度在合理范围内。

  美国一些州有法律规定,归还者可要求失主作出恰当的经济赔偿,但是数额不应超过失物价值的10%。

  失主主动悬赏

  在国外,失主在寻物启事中主动提出将向归还者支付报酬,是更常见的做法。这样做有助提高找回失物的几率。

  美国法律规定,如果失主已经明确承诺将支付酬金以及确定了酬金的金额,那在物归原主后,失主不可以食言,否则,拾金不昧者有权将失主告上法庭。

  不过,欧美法律规定,如果物归原主是归还者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那么归还者不可要求领取酬金,哪怕归还者当天不上班。当然,如果是职责范围之外,那么即使是公职人员,也可以申领酬金。

  “拾金而昧”重罚

  欧美法律规定,捡到别人丢失了的财物后,至少要有尝试寻找失主的努力,或者报警,如果什么都不做直接将失物据为己有,则是违法行为。如果失主是在家里或公司丢失财物,那么,哪怕拾获者是在物业外或垃圾桶捡到的,只要他们将之据为己有,就有可能面临抢劫罪的指控。

  德国法律对“拾金而昧”者的处罚力度极大。按规定,如果捡到100欧元财物不上交而偷偷占为私有,发现后将罚款500欧元。

  在日本,“拾金而昧”者轻则身败名裂,重则身陷囹圄。曾经有一位名叫永濑的日本消防队员,在歌厅捡到了一个钱包,虽然里面只有6500日元(约合450元人民币),但是永濑没有将钱包上交。事情暴露后,永濑被警察逮捕,其消防员事业亦由此夭折。

  很多国家都有法律规定,在超过特定时间后(如6个月或一年),失物依然无人前来认领,那么失物可归拾获者所有,或者由相关部门负责销毁。

  英美七成失主

  找不回钱包

  在英国,去年一项调查显示,只有五分之一丢失了的钱包能够物归原主。与此同时,60%的英国人声称如果他们捡到钱包,会尝试物归原主。调查还发现,如果在公交系统或者咖啡厅丢了钱包,找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是在博物馆或者购物中心,那么寻回的几率稍微高点,在30%到40%左右。

  而在美国,民意调查显示,有75%的人声称如果他们捡到钱包,会尝试物归原主。与此同时,只有33%的人表示他们的钱包能够失而复得。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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