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改棕榈油期货交割规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01:1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胡刘继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昨日发出通知,对棕榈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自P1303合约开始施行。
大商所表示,此次修改规则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棕榈油新国标规定,使相关规则更贴近现货市场,
据了解,2009年10月棕榈油新国标实施以来,棕榈油现货贸易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棕榈油期货交割品核心指标如酸值等,与现货市场实际需求间存在一定差异。为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大商所于2009年底开始进行现货市场走访和调研,形成了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方案,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广泛征求了期货公司和投资者意见。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了修改。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棕榈油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是根据新国标的变化,对涉及质量要求和检验两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在质量要求部分,增加了脂肪酸组成指标,维持现行检验费用标准不变;对相对密度、不溶性杂质等各类指标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在检验部分,完善了检验规则,并给出具体说明。
其次是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对涉及到的酸值和标签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在酸值部分,将酸值入库标准由原来的0.20放宽到0.23;将处于商业流通环节中,超过原国标食用油规定,但在市场中占据主要份额且为市场普遍接受的部分24度棕榈油,以不违背新国标规定的方式纳入可供交割范围内,规定替代品贴水为15元/吨,并对交割品标识进行规定。标签部分,考虑到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暂不对标签进行要求,但在仓单生成、入出库登记等阶段对此进行规范,并将及时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在交割品检验环节,目前现货贸易中已按新国标规定采用相关检验内容和方法,因此交割规则修改后,与现货贸易实际相比并未增加额外的检验步骤和成本。在检验结果准确程度上,同一交割商品规则修改前后相同项目的检验结果也将保持一致。”大商所上述负责人表示。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规则对检验方面的影响其实不大。另外,虽然增加了脂肪酸组成指标,但考虑到实际检验费用价格水平和市场具体情况,拟暂不调整棕榈油期货检验费用标准。
对于此次棕榈油交割规则的修改,一位油企人士表示,本次规则的修改,适应了现货市场实际变化情况,会有利于企业更大程度地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
一位期货分析人士也表示,此次修改使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更加贴近现货市场,扩大了可交割范围,将增强期货市场对现货企业和专业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