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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担保业发展经验借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21:45 来源: 21世纪网

综合 2012-02-21 21:45:30  

  美国

  美国的信用保证体系有以下特点:一是信用评级制度构成美国信用保证体系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很高。二是对服务于国家经济政策的担保业务,政府指定或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操作,如美国进出口银行、美国小企业局等。三是其他商业化担保机构主要从事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者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业务,如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美洲国际集团等。

  美国担保机构强调零风险原则,它所提供的担保只承担第二风险,而不承担第一风险。也就是说,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是建立在优良资产进行超值抵押的基础上的,抵押资产是风险的第一承担者,担保只是为了提高信用强度。

  美国有鲜明的两种担保机构:一是专门为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担保支持,由美国联邦小企业局出资,通过各社区的银行发放贷款,每笔的贷款量也比较小;二是商业担保机构,规模都比较大,每笔业务量也很大,主要业务集中在以工程担保为代表的合同担保、以企业发债担保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担保等领域。相对于融资担保而言,这些担保业务的风险要小。

  英国

  英国的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泾渭分明,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商业性担保机构一律服从商业原则,一是看风险程度,二是盈利目标。所有担保只对私营企业,不对政府企业和公共机构。意大利法律规定,对政府企业和公共机构不予担保,因为这些企业无法破产,对担保机构讲,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另外也不对金融性借款予以担保。英、意两国都有一套完整的企业资信评级制度,银行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贷款和贷款额度。担保机构认为,银行确定有风险不能给予贷款的企业,对担保机构同样存在,因此贷款的风险应由银行自己承担。

  法国

  法国信用担保公司是法国财政部管理的,既有政府支持的政策性项目担保,也有公司自营的商业性项目担保,政府项目决策权在财政部,公司代表政府做担保业务,赔付由政府承担,不参加再保险;公司自营的私有企业担保项目,一旦发生赔付,公司自己承担,这类项目通常由私有的再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由于从70年代欧洲从事信贷担保的机构纷纷倒闭,特别是1992年瑞典信用保险公司破产后,欧洲金融界基本上全面停止了贷款信用担保。

  日本

  综合起来看,日本的信用保证基金制度和融资基金制度解决了信用保证的实力、融资来源,并通过存款业务提供业务运转所需经费。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和损失补偿金制度分担并最终承担了信用保证风险,保证了信用保证协会作为独立法人具有极强的公共保证能力和无可置疑的信誉。

  为保障信用保证制度正常发挥作用,日本建立了一整套比较科学完整的支撑系统,可概括为一项基础、三大支柱。一项基础即基本财产制度。三大支柱则由信用保证保险制度、融资基金制度和损失准备金制度组成。

  信用保证保险制度是由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大、负担能力低,信用保证协会不可能根据风险损失率来确定保证费用标准,为此,政府出资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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