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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2月18日封面:监管需要大智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08:2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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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州有一条法律规定,自动贩卖机上要张贴标签敦促公众,如果此标签不在了的话,公众需提交报告。美国联邦铁路管理局则要求,所有列车必须在正前方漆上一个“F”,这样人们就可分辨哪是车头,哪是车尾。马里兰州贝塞斯达好管闲事的官僚机构已关闭了儿童售卖的柠檬饮料摊,因为这些“有事业心”的小孩没有经营许可证。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令人忍俊不止。

  但美国在监管方面的繁文缛节可不是玩笑,问题不在于那些显而易见的荒谬规则,而是那些单独来看是合理的,但综合起来却带来巨大负担的规则。美国本来是要成为自由放任经济的乐园。与生活长期以来受到政府干预和来自欧盟总部布鲁塞尔的指令限制的欧洲人不同,美国人被认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不管这种选择是好是坏。然而,美国已偏离这个理想有一段时间了。

  想想2010年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法案的目标是崇高的:防止另一场金融危机。其策略也是明智的:提高透明度、防止银行承担过多风险、防止欺诈性的金融运作,并通过授权监管机构分拆那些大型的、摇摇欲坠的金融公司,以结束金融机构“大到不能倒”的局面。但《多德-弗兰克法案》太过复杂,并且正变得更为复杂。该法案长达848页,比1929年华尔街崩盘后出台的改革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长23倍。更糟的是,法案每隔一页都有要求,需要监管者们填入进一步的细节。这些说明中有些长达数百页。更有甚者,旨在抑制银行高风险的自营交易的“沃尔克规则”包括了383个问题,并细分成了1420个小问题。

  几乎没谁真正读过《多德-弗兰克法案》,除了记者。那些曾费力试图搞清楚它的意义的人主要是因为其中还有如此多的细节需要填补:该法案规定的400条规则中,仅有93条已最终定稿。因此,美国金融机构必须做好准备,以面对这样一部部分内容难以理解,部分内容尚不可知的法律。

  《多德-弗兰克法案》只是一个个案。美国两党都在不断增加成堆的规则,而其中很少有规则被废除。共和党人改写规则以挫败恐怖分子,这使得在美国乘飞机旅行成了一种煎熬,并促使众多有头脑的移民转而移居加拿大。民主党人编写规则以扩大国家福利。美国总统奥巴马2010年的医疗改革有许多优点,尤其是其试图实现医疗保险普遍覆盖,但它在简化医疗体制复杂性方面几乎无所作为。

  美国需要在监管方面采取更明智的方法。首先,所有重要的法规应当经受独立、忠实的机构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分析结果应在法规颁布前公之于众。所有大的监管规定也应配有夕阳条款,这样的话,这些法规可以在比如说十年后到期,除非届时国会对法规进行明确的重新授权。而更重要的是,规则亟需简化。

  (责任编辑: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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