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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丛伟:“三合一”奠定集中采购基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0:1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年来,武警新疆兵团指挥部大胆创新,积极推行物资、工程、服务“三合一”采购模式,做到党委依法统采,机关合力促采,采购中心正规施采,职能部门监督管采。2009年以来,集中采购办公室完成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98项,采购金额9333万元,采购资金8566万元,节约资金767万元,平均节资率8.2%。

  “三合一”出炉始末

  “三合一”采购模式不是从采购改革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经过了一段较长时间的探索实践过程。

  2003年,武警部队采购制度改革伊始,兵团指挥部按照总部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采购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的副职首长任组长、后勤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司政后部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同时,按照业务归口管理要求,分别设置了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办公室。这种设置,中规中矩,也是当时各总队的普遍做法。但是,工作实践中始终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科室的人员既要从事本职业务工作,又要兼职采购工作,既是管理者又是组织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管采分离”的要求始终难以落实,且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活动实施当中均遇到此类问题。

  对此,指挥部及时作出调整,于2004年成立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办公室,抽调人员专职从事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计划、采购、结算”分段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制定了采购领导小组、采购办公室和业务部门工作职责。战勤、军需和营房部门负责下达采购计划和业务管理,不参与具体采购工作,采购办公室独立实施组织活动,财务部门集中支付采购资金,纪检、审计部门实施全程监督管控。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三合一”采购模式较好地解决了管采不分的问题,弥补了采购组织缺限,大大减少了人员兼职,提高了采购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增强了机关各部门对集中采购的认同感。

  建章立制保运行

  实行“三合一”采购改革后,采购机构和人员需要掌握的采购管理规章种类繁杂,标准要求又不统一。为此,在总部颁发的采购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指挥部集散为统,结合实际制定了《兵团指挥部机关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兵团指挥部机关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办法,初步建立起区分总部、指挥部、支队三级,决策、管理、执行三层的管理格局。

  2011年3月,重新修订编制了采购目录,进一步细化了采购限额标准。规定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均由两级采购机构集中采购。其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物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招标采购;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由采购办公室会同营房部门共同组织采购;5000元以下物资,经财部门务审核后,由需求部门和采购机构共同定点采购。通过不断建章立制,基本建立起了“统一计划、统一管理,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采购制度运行体系。

  强化监管促规范

  加强采购监督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防范经济风险的有效举措。实行“三合一”采购后,由于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种类、采购金额均较以往扩大增多,强化监督管控的压力大责任重。纪检、审计和相关职能部门迎难而上,始终按照指挥部党委提出的“四个公开、一个监督”(采购预算公开、采购项目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过程公开,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的要求监督每一项采购活动,做到全面监督不漏项、全员监督不漏人、全程监督不失控,提高采购工作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经常用正反事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插手干预采购具体事务。二是主动介入,履职尽责,从严管控采购预算计划、投标报名、投标资质、专家选取、评审过程等重点环节。三是公开透明赢公正。所有公开招标采购活动都通过采购内外网和当地报刊发布信息,方便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结果通过机关LED屏和武警采购网进行公示,最大程度的接受机关和基层广大官兵监督。(作者单位:武警新疆兵团指挥部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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