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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3月1日起施行《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9:4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在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这将对保护著名商标持有者的合法权益,提升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青海经济的“软实力”,起到积极的作用。《办法》为鼓励申请著名商标,在著名商标认定过程中,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截至目前,青海省注册商标总数已达7430多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1件,青海省著名商标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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