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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税务局对进入经济区的石油产品开征消费税、增值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16:21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菲律宾《星报》2月27日报道,菲税务局发布新的税收规定,对通过经济区进入菲境内的石油产品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此举是为了抑制自由港内十分猖獗的石油产品走私。税务局表示,石油产品进口商需先缴税,可以免税的再申请退税。按照规定,复出口或销售给经济区内企业的石油产品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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