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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瞭望者王荣利:企业家要避免犯罪陷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01:2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前些天,王荣利律师颇为兴奋地打电话过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他最近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被高层领导看到,有所指示。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年发布个人版本的企业家犯罪报告,而他专注于反腐败和犯罪研究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并且陆续出版了为数不少的研究报告和书籍。

  其中,王荣利2009年发布的《中国反腐败报告》被称为中国首部民间反腐报告。话说回来,王荣利并非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他所统计和分析的案件中,也没有自己代理的。其实,对于一个律师而言,这有点“不务正业”,何况生计也陷入了窘境。不过,他也乐此不疲,对于各大媒体曝光的官员贪腐和企业家犯罪案件都尽其所能地收集。

  早期,王荣利收集案例主要靠剪报,这并不方便,2000年以后,他通过网络查阅和收集案例则容易多了。几年下来,不知不觉就收集近千例、数千万字的比较典型或较大影响的案例,其中有关腐败犯罪的案例就有上百件。于是,在2008年,他开始对所收集的腐败犯罪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形成《中国反腐败报告——当代中国典型腐败犯罪案例统计与分析》,并获得不错的反响。

  除了官员贪腐,王荣利也关注企业家犯罪,这源于他的一段经历:1994年开始做企业法律顾问,一做就是10年,经历过的企业中,有2名国企领导、1名民营企业家进了监狱,一家大型国企宣告破产。这令他感慨良多,所以2009年后,他又将目光聚焦在企业家犯罪的案件上。

  对于党政官员腐败,王荣利从十多年间收集的数百起公开报道的案件(主要是级别稍高、影响较大的)中发现了一些规律,比如“我国典型、重大腐败犯罪案件基本呈现出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逐步递减的趋势,这同我国各地经济指标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呈现出的递减趋势基本一致”。再比如,官员初次犯罪时年龄在40至49岁之间的占到43%,这意味着“59岁现象”并不普遍。

  对于企业家犯罪,王荣利的统计也让人惊讶,2011年中国至少有199例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2009年这个数字仅是95例,2010年为155例。其中,犯罪数额的增长也令他颇为惊讶,其中有59例初步查明或者判决确认存在贪污、受贿等情节,这些罪名下的贪腐金额达近20亿元,每案平均金额达3380万元。

  这些案例中,民营企业家占111例,其中至少有一半是资产或者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富豪型企业家。同样触目惊心的是,在88例国企高管的犯罪案件中,至少有20名企业家获得过党和国家给予的政治地位或荣誉;111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也至少25人曾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及荣誉,他们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和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国劳模等。

  另外,王荣利也注意到,2011年国企高管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死缓的数量在增加,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却没有。前年国企高管被判死缓的有7人,去年则有14人。多年来,党政官员职务犯罪中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例也有减少的趋势,不过去年让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伏法的死刑判决还是体现了“当杀则杀”的底线。

  其实,做反腐败研究,王荣利也面临一个困惑,那就是近年的腐败状况并没有明显被遏制住。对此,王荣利认为,中央一直强调要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方向是对了,但落实起来还是有差距。

  “对于腐败,可能很难根治。但是将腐败现象降低到最低程度,还是有办法的。目前我国发生腐败犯罪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还没有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王荣利这样说,他看到了市场经济还不够彻底,权力寻租的空间仍在。对于日益增多的企业家犯罪,他也强调,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的高管,追求短期利益几乎是他们落马的铁律。在金钱和权力的侵蚀下,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失守了。

  王荣利分析说:“企业家要避免犯罪的陷阱,就必须习惯在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和判断。同时,我国还要尽快走出办事靠‘关系’的怪圈,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如果大环境不改变,单让企业家‘出淤泥而不染’实在有难度。”

  (实习记者沈文倩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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