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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制度上推:医改路径被倒逼重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03:0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芃

   继北京市今年年初提出基本药物招标“(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上下联动”之后,上海市和江苏省也在龙年春节后相继表示,将逐步在二、三级医院推广使用基本药物。

   自2010年年底以来,已有江西、吉林、河南、四川、青海、山东、贵州、安徽等多个省份先后把基本药物制度往大医院(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延伸。

   一位医改专家向记者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向上级医院延伸,但配套改革的状况相对滞后,比如医保总额预付尚未实施到位,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无疑将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天花板政策”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曾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分两个版本,除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外,还会再制订城市大医院适用目录及使用比例安排。

   但大医院版本迟迟不见出台,政策安排也有所改变——卫生部2011年10月宣布,最晚不迟于2012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调整。新的目录将不再区分基层机构和大医院版本。

   当前目录调整尚无动静,基本药物制度已开始向上推广,大医院势必面临基本药物品种不敷使用的困境。

   上海市卫生局基药处的一位人士表示,307种国家基本药物里面,有100多种药物上海原来就不大用。而另一方面有些药又缺乏。比如,骨科用药没有,抗肿瘤药物也没有。

   事实上,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推广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郑宏在2011年中的某次会议上承认,目录不对、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已使得基层医疗机构被边缘化。与此同时,一些省份纷纷允许非基本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

   对此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认为,基本药物制度是“地板政策”,即最基本的保底保障。但在具体实施时,中国将其理解成“天花板政策”,与WHO的初衷相背离。

   “天花板政策”在基层实施已属勉强,当基本药物制度向大医院推广时,增订目录几乎成为必然选择。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关于3年调整一次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现行目录将在2012年前完成调整工作。某行业人士透露,修订后的“大目录”将包括766种药品。

   改革路径调整

   虽然国家表示将研究制订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一些先行的省份也都这么做了,但在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难免动力不足;并且用药权掌握在医生手里,不易监管。

   医保总额预付制度或许是一条较好的对策。由于医保基金每年的总盘子确定,医院会倾向于从紧控费,更多地使用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

   但目前总额预付制度尚未广泛实施,全国仅有包括上海在内的7个市/自治区被人保部定为试点,还不能对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构成有效监管。

   “这等于是医保把控费的责任下放到了各家医院”,上海某专科特色三甲医院医保处的人士对记者说,财政补偿不足,医院普遍把创收任务下达到各个科室,院长又何来动力与威信要求医生多多使用基本药物?

   WHO的基本药物制度主要针对存在药品短缺的欠发达国家,是将获取基本药物视为人权的重要一项,重点在于“可及性”,包括药物的可获得性与可支付性,及其质量、安全,以及合理使用。

   而中国的实际情况却是药品产能过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以药养医”体制下形成的“药价虚高”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记者获悉,医改“十二五”专项规划将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发布,未来五年的医改或将有更为科学合理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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