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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卫委员:地方金融发展 应有整体监管理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1: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近些年,我国地方金融发展迅猛,不少地区地方金融的市场份额稳步上升,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国地方金融在近些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一些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近期一些地方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金融风险,更是引起了大家对地方金融业态发展的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认为,地方金融发展中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1、地方政府发展地方金融的理念不够成熟;2、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有待提高;3、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待明晰;4、地方金融监管的人才和手段有待增强。

  针对以上4方面的问题,谢卫对规范地方金融发展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地方政府应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理念。特别是要把创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环境作为工作的重点。2、国家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应该考虑地方的利益。对国家金融机构也应该从政策上鼓励其资金更多投向地方经济,并提高其不良贷款的容忍度。3、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稳定机制。地方政府应该从更宽的视野来看待地方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逐步从地方金融机构退出,以吸引当地民间资本的进入,这样一方面完善了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又给民间资本提供了出路。4、金融资源应该有整体监管的理念。如果分层监管,难免会出现各自为政的地方金融发展模式,不利于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顺利贯彻,也不利于资金按市场化的原则来配置。

  谢卫希望通过对地方金融发展方向、发展模式,风险管理等诸多问题进行讨论,以规范地方金融的发展。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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