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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小企业困境 众委员献策助民间借贷阳光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2: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资金荒、电荒、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一系列压力,导致大批小微企业出现运营困难,倒闭等问题。而今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借贷已成为两会中政协会议分组讨论的焦点话题。今日,编者汇集两会代表委员针对民间借贷问题的各项提案和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促使民间借贷阳光化这一提议。希望小微企业在难熬的寒冬后,在2012迎来健康发展的春天。

  现状

  民间借贷存五大隐患扶持政策未能落到实处

  民间借贷的现状如何?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认为,不规范的民间融资目前存在五大隐患:一是利率不合理,加重了债务人(含企业)的负担;二是容易导致债务纠纷,影响到社会稳定;三是引发资金不确定性流动,如地下金融,资金游离于银行外流转等,干扰正常金融秩序;四是冲击宏观的货币政策,如炒房团、炒煤团、炒矿团、炒农产品等,扰乱市场甚至影响宏观经济调控;五是诱发灰色交易,容易引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套取银行信用高息转贷、非法洗钱、权力寻租、腐败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另外,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近十年来我国关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可能很多,但是这些政策大多数没有落到实处,直到每一次小微企业出现真正困难的时候,才把这些政策作为临时性的措施拿出来。比如说减税的措施,尽管说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要延续到2015年,事实上这样的政策跟我们吸引外资等政策相比较的话,还是有相当的差距的。同时,马光远还表示,尽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几条举措,但这几条举措仅短期能够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起到缓解作用。

  献策:立法监督、借贷备案制、资本转化、放宽融资限制

  刘明康:民间借贷现官商勾结需立法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认为,民间借贷遭遇事主跳楼、自杀等,反映出相当一部分民间借贷背后是复杂的官商勾结,需要立法监督。目前我国的民间借贷不规范、不透明。中小企业鱼龙混杂,对此,我们需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呼吁不同的金融供应和供应需求满足其成长。

  戴龙军:对巨额融资实行强制备案制度

  党代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龙军和其他几位来自政法系统的代表,一起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民间借贷备案制度的提案,提案具体做法是,对巨额融资实行强制备案制度。从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对融资规模超过一定金额或融资对象超过一定人数的民间借贷实施强制备案制度,以预防金融风险;对融资额度较小且相对安全的融资主体采取自愿备案制度。给予融资主体对利弊得失充分考量的自由空间,从而使备案制度适应民间融资的灵活性和风险性。此外,还要建立对放债大户的跟踪监测调查制度和民间借贷群发性异常突变情况调查制度。统计监测部门仅靠备案资料尚不足以掌握民间借贷活动全貌及动态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调查制度以补充登记备案制度的不足。通过对民间融资的阳光化,来防止金融风险和促进社会稳定。

  赵林中:将民间资本有效转化成产业资本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控股集团董事长赵林中认为,坚持疏堵结合,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通过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将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他建议,在严格监管下,允许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民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创新组织,如财务公司信托租赁公司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同时,支持地方政府组建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借贷服务机构,让民间融资在政策引导政府公共服务法律财务服务投资中介服务指导和保护下阳光运作。

  郭广昌:对小贷公司放宽融资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籍企业家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认为,近年来小微企业面临经营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困境。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基本都在500万元以上,而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却是100万元以内的短期融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远未被满足。目前,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郭广昌建议在对小贷公司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等级高的小贷公司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放宽融资限制,允许其在资本净额的3倍内融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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