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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 试点或先向一线城市“扩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6: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朱津津 专栏 微博(http://weibo.com))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扩大房产税试点;201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的种种举措都在预示着房产税大范围推广已经“箭在弦上”。

  作为此项税收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财政部门正在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拟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事实上,2011年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推行,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仅面向主城区。

  尽管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征税范围较小,税率不高,房产税对当地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调控的贡献甚微。但在外界看来,试点总结出的产权确定、征税标准、征收方案等技术基础将可能作为未来推广的重要支撑,

  “重庆试点房产税一年后,效果非常好。”重庆市长黄奇帆建议今年在全国推开或多一些城市试点房产税。“房地产调控也应从行政性为主,转向经济杠杆为主。重庆自从去年试点房产税以来,在申报的一个月里,符合征收房产税的房屋有97%都收上税来了。这一年,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这是好的市场导向,重庆为全国探索的这件事是有效成功的。”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步伐似乎稍微大点,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重庆房价不那么高,对社会的影响不会太大。

  那么,接下来房产税试点将率先向哪些城市和地区“扩围“呢?

  国务院参事刘桓表示,今年增加的试点城市很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商品房投资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配合限购政策同步施行。一旦房产税扩面征收的试点大范围推开,房产限购的政策又同步淡出,或者是将高、中档商品房购买放开,那么房产税扩面征收的成效将会迅速体现出来。

  在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房产税的推广从技术层面看没有障碍,最大难点是一些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他认为限购政策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手段,因此还会有动态调整。“以治本为上,我国还是应该要推广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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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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