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政策发布扶持中小企业当有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7: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本报记者 戎素梅
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部分地区中小企业掌门人“跑路”现象频发。然而,江苏省却鲜有此事。
这固然由于该省中小企业自身的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在不断优化、提高,另一方面,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提供了多重保障,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困境,政府采购对此贡献巨大。
近年来,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2006年3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2008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2009年9月,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多种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中标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押不足的矛盾;2009年年底,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清除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不合理限制、保障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服务等内容;2010年9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省推开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将其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2011年11月,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问效;2012年2月,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提出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限制、开辟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