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照明9日举行网上路演 发行价确定为20.0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8: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深圳市厂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300301)今日上午举行网上路演。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9.85%,即536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164万股。发行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0.00元/股。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54,000万元。
图为:深圳市厂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流动比率(倍) 1.17 1.00 1.27速动比率(倍) 0.96 0.68 1.0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0.44% 66.76% 45.2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7 5.34 5.51存货周转率(次) 5.22 5.03 4.3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751.49 5,249.34 1,504.86销售净利率 15.54% 13.39% 12.80%利息保障倍数(倍) 13.27 17.38 28.12每股净资产(元) 2.42 1.61 1.2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61 0.75 0.89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3 0.32 0.00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土地使用权除外) 0.00% 0.00% 0.00%
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展前景尤为广阔。在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带动下,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同时,越来越多的传统照明企业开始日益关注LED照明市场的发展动向,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现已成长为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但是,随着LED照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尽快增加投入,通过改善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等方式来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LED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上游产能扩张、行业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厂商之间的竞争是左右产品价格走势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LED应用产品的逐步普及使用,市场需求量迅速增长,而上游外延片、芯片厂商在技术进步的同时不断扩大产能,主要原材料成本的下降为LED封装和应用产品的降价提供了空间,未来产品价格将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虽然价格的下降将有利于LED应用产品,特别是照明应用产品的快速普及使用,但LED行业内企业都将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本公司将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良、规模化生产、严控成本和产品合格率、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式来尽力化解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三)主导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LED照明光源器件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58%、94.28%和93.92%,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均属于照明用白光LED。虽然产品结构的集中有利于通过汇聚优势资源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与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并且公司已延伸产业链,逐步加大LED照明应用产品的投入和推广力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LED照明应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56.97%和66.73%,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主导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但是,目前相对单一的产品结构仍使得公司经营业绩较为依赖于主导产品的销售状况,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所得税优惠被追缴的风险按照深府[1988]232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生产性企业(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公司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注册成立,于2010年变更住所至深圳市坪山新区的生产性企业(坪山新区系于2009年在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基础上组建)。根据深府[1993]1号《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在宝安、龙岗两区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规定,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地方附加;宝安、龙岗两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除对地产地销产品减免税的规定不能执行外,其余均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因此,虽然公司不属于特区内企业,但根据深国税宝西减免[2005]003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公司从2005年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此外,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须知》,深圳市经济特区外(宝安、龙岗)在2007年3月16日(含)之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通过即征即退的方式执行低税率过渡政策。
因此,公司2009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公司2009年享受的是深圳市地方性的税收优惠规定,该等规定在深圳市普遍适用,但其制订并无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因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而少缴的税款存在被追缴的可能,因此公司将上述税收优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公司税务主管机关均已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7月8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对《关于商请为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享受税收优惠合法性确认文件的函》进行了回复,对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予以了确认。
同时,就上述可能发生的税款补缴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先生和邓子贤先生已出具承诺:若日后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连带地全额承担在公司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五)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2009年,发行人因深圳市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的税收优惠额为213.76万元;同时,发行人已于2010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按照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在2010年至2012年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政策,2010年和2011年税收优惠额分别为412.51万元和720.1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20.74%、11.42%和10.94%。此外,2009年至2011年,发行人政府补助分别为28万元、17.46万元和46.56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2.72%、0.48%和0.71%。因此,若发行人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发生变化,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简介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LED光源及照明灯一流厂商,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并在此基础上向下游照明应用领域延伸。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8100万元,凭借其强大的研发及工程技术实力,优秀的品质管理及先进的生产制造设备,公司产品品质优良,质量过硬,销售网络已遍布全球,赢得了市场与客户的广泛赞誉,被誉为" LED节能照明专家"。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累积了众多先进生产管理经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监督检测方法。目前为止,产品多次获得GS,UL,CE、EMC、LVD、FCC、ROHS等多项国际权威认证,同时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检验;获得了照明光源大功率LED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大功率LED灯具)及多项LED灯具多项外观专利证书等;荣获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等诸多荣誉称号。如今,长方LED照明已成为新一代绿色环保、节能照明的典范。
一直以来,长方照明秉承"信誉为主、品质至上、追求完美、永续经营"的经营宗旨,本着"诚信"、"创新"、"超越"、"高效"的理念,力争成为世界LED节能照明技术的积极倡导者和领导者。在提供一流LED照明产品、树立一流LED照明品牌的同时,更关注客户利益及全球环保问题。长方照明将用自己的努力及不断的创新,为人类照明事业的发展、进步及环保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点击进入路演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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