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食品安全示范店将在今年进社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10:23 来源: 商务部网站自2009年以来,长春市已评定出县区级别食品安全示范店517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60户,获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9户。根据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要求,店铺需建立信息公示制度,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录、发布、更新,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公示板,明示对顾客的质量承诺。2012年,长春将在现有基础上,开展创建和培育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等活动。
(大连特办吉林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