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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高管抛股套现征高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8:30 来源: 东南快报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于3月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委员在会上发言。冯培恩表示,2011年,沪深股市的5000万股民亏损面达87%,人均亏损4万元,机构投资亏损超过4000亿元。

  冯培恩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只有通过改革克服制度缺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股市健康发展。另外,冯培恩表示,推进股市健康发展,要从严约束高管辞职,阻止上市套现行为。他建议,公司高管在任上抛售股票须在两个月前披露相关信息,对上市高管抛股套现开征高额利得税。

  数据:去年一年离职高管上千位

  冯培恩介绍,去年沪深股市分别以21%和28%的跌幅领跌全球股市,5000万股民亏损面达87%,人均亏损4万元,机构投资亏损超过4000亿元。政府救市举措若不到位,则可能恶化民生和社会问题。冯培恩表示要通过改革克服制度缺陷,推进股市健康发展。

  冯培恩建议,A股市场20年来给股民现金分红的总额只占融资总额的17%,低于股民的交易成本。他建议修改有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回报和现金分红计划,把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资产重组计划等与现金分红规定紧密挂钩。

  冯培恩表示,2011年A股市场离职高管达1264位,较上年同期增长68%。高管辞职暴富阻碍了股市稳定发展,激起了股民的强烈愤慨。

  建议:对高管抛股套现开征高税

  他建议,在相关法规中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10%。

  此外,公司高管在任上抛售股票须在两个月前披露相关信息;禁止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董事长等高管在辞职套现后三年内到上市公司就职,一年内到非上市公司就职;对上市公司高管抛股套现开征高额资本利得税;董事、监事和高管离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申请IPO时高管必须做出任职期承诺。

  冯培恩建议,在《证券法》规定对因欺诈行为造成股民损失必须合理赔偿,同时制定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实施细则。

  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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