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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企业无奈之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8:42 来源: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吴丽华 陈岩鹏 江海波 北京、广州报道

  减税政策蜻蜓点水 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在这个外需疲软、内需乏力、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涨、经济增速放缓的春天,为企业减税成为两会上不容回避的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在接受《华夏时报》专访时就坦言税负过重。他表示企业的税费成本综合计算占到企业经营成本的30%左右,加上隐性的,约35%左右。

   周晓光认为,企业薄利经营乃至负利经营,结果只能是积极性衰退,信心不足,没有空间改善员工福利、提高工资、引进人才,没有余地投入研发、拓展市场、提升品牌,最后路越走越窄。

   正是看到企业税负沉重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提出了“既要结构性减税更要降低总体税负”的提案。他指出,近几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仍保持高速增长使得财富向政府集聚,严重挤压了国民的收入,老百姓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

   尽管我国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的减税措施,但在具体执行中,中小企业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减税带来的好处。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委员代表们普遍表示,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应继续向纵深进行。

  不堪重负的企业

   一直替父亲打理企业的崔永建坦言,他正经历着路越走越窄的困境。

   崔的父亲是浙江义乌一家服装企业的老板,虽然每年有两三千万的营业收入,但是扣除各种成本和税费,利润所剩无几。

   崔永建告诉记者,以每月营业收入200万计算,企业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就达到15%左右,其中包括17%的增值税、15%的企业所得税,还有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等等,税费之外加上原材料成本、工人工资以及一系列的隐性成本,企业的净利润只能达到5%-8%。加上金融危机以来的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本已微利的企业甚至有好几个月基本无利可图。

   “交给国家的税费达到10%以上,我自己甚至拿不到2%的利润,都不想做下去了。”崔永建说。

   在我国现行的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体制下,税费负担过重已经成为全行业的问题。经中国服装协会调研测算,服装企业平均年缴纳税金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达8.32%,而规模以上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也仅为5.75%。尤其是加工型企业,年缴纳税金总额通常高于其税后利润,有的甚至高于税后利润2-3倍。

   沉重的税费负担加上近年来用工成本的持续增加,本已属微利行业的服装行业利润水平更低。因此中国服装行业协会经过调研得出详细的数据佐证全行业税费负担过重的结论,并委托人大代表赵林中将减轻服装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提交两会。

   事实上,不仅仅是服装行业,记者采访的浙江、广东、北京等地企业无一例外都称税负过重,许多企业都不得已选择了偷税漏税。

  为了生存,逃!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珠三角、长三角的中小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倾向于现金交易。而只有上市公司以及某些大型的规范经营企业,才会要求其上游企业提供发票。

   曹海霞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作为一家小型机器制造企业的老板,她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生产性企业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算下来达到营业收入的15%以上。如果按规定足额缴纳税费,她很可能一年到头白忙一场甚至赔本赚吆喝。

   于是她选择几乎所有企业都会走的道路,逃税。为了降低税费成本,曹海霞几乎从不要求原材料供应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按照行业内通行的做法开发票意味着买家要为17%的增值税买单。

   同样,除了客户特殊需要企业也很少为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行业规则需要发票的企业同样需要多付出17%的增值税开支。

   这样做的结果则是,行业内甚至上下游的企业,纳税的营业额大概只是实际营业额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节省下来的费用则成为他们实际盈利的很大一部分。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仅是曹海霞所在的行业,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同样如此。

   王勇是宁波奉化市一家塑料加工企业老板,企业的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左右,每年的产值在5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每年,他大概要购买200来万元的发票来抵扣增值税,剩下的300多万元销项发票必须按17%缴纳增值税,而这也是不少企业通用的逃税方法。

   沉重的税负客观上造成了不少企业不规范的逃税经营策略,但是长远看来这无疑对企业健康发展不利。

   本报记者在广州中大布市商圈了解到,该商圈的经营者中,年营业额上亿的商家非常普遍。但这些经营者中,大多数都以个体户的形式存在,而其中原因,就是个体户的包税制,大大降低了他们的税负成本。

   但是中大纺织产业商会会长朱清国一直为中大布市的壮大与升级犯愁,他希望这些个体户能够早日实现公司化、品牌化经营。

   但是商会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发现,阻碍中大布市商圈升级的最大障碍并不是经营者的素质与观念,而是这些个体户深知由个体户转型为公司化经营所面临的税收风险。他们普遍认为,如果按照现有的税制照章纳税,几乎没有多少人能支持下去。

  减税效果真相

   企业税费负担过重,影响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减税日渐成为各界的共识。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国民发展,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但值得玩味的是,近年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的结构性减税并没有改变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局面。

   2011年即便出台了多项减税政策,全年财政收入仍达到103740亿元,增长24.8%,占GDP比重比2010年的20.7%提高了4.1个百分点。

   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些已经出台的减税政策,大多蜻蜓点水,减税效果有限。

   财政部税收科学研究所主任孙钢认为,这些减税政策范围较小。增值税、营业税提高起征点的对象是个人,而个人在税法上是指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只有这两种人适用提高起征点,很多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到优惠。此外,孙钢认为减税的幅度也不大。

   全国政协委员左宗申在议案中就明确表示,2008年以来,结构性减税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已发挥作用。但这种结构性减税只是在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公共投资中扮演了辅助角色,这种角色和作用至今仍未得到实质性改变。

   左宗申指出,结构性减税措施并非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调整,都未特别针对中小企业做过特殊的制度设计。近期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措施,只是或是原有政策的直接延长或稍许放宽,中小企业实际受惠不多。而且,中小企业亏损面大,难以真正享受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政策。

   即便备受关注的增值税转型和扩围改革、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相比快速增长的税收收入和沉重的税负,同样显得逊色。

   以号称减税1200亿增值税转型为例,从2009年1月开始,中国的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企业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准予抵扣。然而,原本应该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建筑等全部纳入抵扣范围的改革却缩水了,目前只能抵扣一项机器设备。因此,此次改革被不少人看成“半转型”。

   炒得最热的个人所得税,因为是直接税,涉及到每个人的钱袋子而备受关注。实际上,2011年个税收入只占全部税收的6.7%,仅仅扣除标准的提高导致减税效果有限。

   总而言之,目前已经出台的一些减税政策效果难以令人满意,接受采访的两会代表委员们都希望出台更具体更有力度的措施,让中小企业真正获得减税的好处。

  记者观察

  流转税改革,步子要大些

   一位在珠三角、长三角皆设有营销总部的知名服装企业负责人戴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他很难推测出税收、收费等来自于政府部门的支出总额,以及其所占整个企业经营成本的比例。“但从直接感受上来讲,这一块的成本相当高。”他说。

   之所以难以推算,是因为在我国流转税为主的税收体制下,企业大都将层层流转递增的税负通过价格转嫁到下游企业身上。

   所谓流转税,就是以商品流通交换的流转额或者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在我国税制结构确定之初,由于我国个人收入较低,加上基本没有财产性收入,为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采取了以流转税为主的财税体制,以保证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

   但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在基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增值税、营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下,企业只要生产经营就会产生较高的税负。加上税制改革之初税收征管手段的限制,税率设置采取的是高税率宽征管的原则,随着征收技术的进步,很多税种基本上能够做到应收尽收,税率相对过高的情况就随之出现。

   我国现行的税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是中央和地方的第一大税种,二者加起来占到2010年税收的64%。加上消费税、关税等其他税种,流转税占到70%以上,在这一税制结构中,增值税进项不能足额抵扣、税率过高,营业税重复征收,这一系列问题让企业税负过高。

   这一背景下,不少学者明确提出改变我国现行税费负担过重的问题,简单的小修小补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财税体制不合理的现实,必须从流转税着手,减轻企业的负担,否则真正意义上的减税无从谈起。

   长期研究财税问题的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高培勇多次撰文提出这一观点。他指出在间接税比例降低的基础上,企业税负降低,进而可以提高工薪所得者的收入,再经过直接税调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收入分配则成为可能。

   正在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即增值税扩围试点,被认为是最能反映这一改革方向的改革。

   高培勇认为,按照现在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方向,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而且对新扩围的行业采取低税率征收,实际上是在减少重复征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客观效果则是减少了流转税的缴纳比例。

   增值税扩围改革在客观上减少了间接税的缴纳比例,在这一基础上实施为企业减税政策则阻力相对较小、更加可行。

   但是,从试点进展情况来看,不少人士认为扩围的同时降低税率才能真正减少间接税、降低税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研究所主任安体富教授认为,中国大多数企业适用的17%的增值税率太高,应逐步调整到11%左右。

   同时,增值税全部替代营业税,并降低税率,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扩围,以减少重复征税也是学界普遍的观点。(吴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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