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彻底取消“机场建设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1 06:54 来源: 信息时报

   已经收了20年,累计收了逾千亿,代表建议

  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具有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其特性完全符合“霸王条款”。有全国政协委员认为,机场建设费和高速公路一样,需要通过收取建设费的方式来弥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无休止地收取下去”。

  合法性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对坐飞机要收机场建设费的做法很不满,他在相关建议中介绍,这项50元至90元不等的收费项目,已经收了20年,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

  据了解,从1992年起,我国开征机场建设费。收费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陈华伟说,这份意见是三个部门会商后出台的文件,既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未经公众听证。它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凭一则通知就可随意延长年限

  机场建设费看起来就是个遥遥无期的收费项目。陈华伟介绍,从1992年开始征收的机场建设费,先是从个别机场开始,之后是全国的机场都开始收取。在收费年限上,按照2002年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征收机场建设费政策将于2005年年底执行到期,后来政府又将执行期延至2006年年底。但在2007年10月9日,民航总局官方网站上又正式公布机场建设费继续征收到2010年。但到了2010年年底,财政部又发布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

  “只凭相关部门的一则通知,这项已经收了20年而且涉及数亿人的收费就被延长了几年。到2015年底,会不会又是一则通知来延长年限?”陈华伟说,收取机场建设费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国家征收,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也就是说,是否收取机场建设费以及如何收取,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来确定,不能由相关部门发个红头文件就确定。

  建议彻底取消机场建设费

  让陈华伟特别不能接受的是,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具有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其特性完全符合“霸王条款”。“凭什么机场建设缺资金就无休止地收取‘建设费’? 动辄向老百姓和消费者收费来弥补建设资金缺口,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完全不符。”

  陈华伟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机场建设费”收费制度。陈华伟还要求相关部门公布20年来所收取“机场建设费”的详细使用情况。“从1992年开征至今整整20年,总额超过千亿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权威的审计公告,告知老百姓已经收取的'机场建设费'使用是否科学、合法。有没有真正用于当地机场建设?”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