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3: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张勇
作为两会的“明星”代表,董明珠走到哪里都会身边都会围满采访的话筒,而她也总是会直率与外界交流。
连续两届人大代表的她,每次围绕“企业创新与民生改善”带来实实在在的建议与声音。从2003年的“上市公司要代表股东利益”到2008年“鼓励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再到今年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都是她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家从一线得到的感悟与诉求。
而从2004年“养老保险三大弊病应改善”到2007年“全社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这些都是她为以格力万名员工为代表的基层群体中发出的呼声与建议。
正如上次她在珠海总部接受领袖系列专访时所言:“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还是体现在产品上,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则来源于技术创新和品质保证,而让员工满意获得发展尤为关键。”这恰好契合了本次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实业兴国”的主题,也是她接受本次“两会专题”采访的主线。
虽然在媒体面前挥洒自如,但董明珠自言,自己甘愿做一名“耐得住寂寞的实业家”。
《21世纪》:10年来,你作为企业家代表参政议政,有什么样的感触?你觉得企业家代表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董明珠:虽然我的工作是管理企业的,但作为人大代表来讲,我始终知道自己的责任不仅是站在一个局部的、企业的角度去谈问题,还要关注整个社会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把很多老百姓想说的事情、看到的问题,通过提案、发言反映上来。
《21世纪》:本次会议你最主要关注与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董明珠:我的一个提案就是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尤其是对企业这方面的保护。
原因在于,当前是中国经济改革与转型的紧要期,经济转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保护也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能否激励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关键。但在现实的法律执行过程中,在司法保护环节里却面临一些现实困境。
比如,专利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由于专利权保护本身有时限性,如果期限过长,不利于保护专利权,我把这叫做“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再比如确定专利权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过狭。还有就是专利侵权案件执行的力度不够,现在的情况是往往专利权人的赔偿都很难落实,更别说有时判决后侵权人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要拖延一两年之久。
如果侵害人的违法成本很低,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的知识产权根本得不到保护,这对创新精神是巨大的打击,会让踏踏实实做实业的企业心灰意冷。
所以我建议,要成立专门、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庭,对于清晰明了的案件简化审批程序,对于赔偿金额的认定,要赋予法院的取证责任和能力。特别要强化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一旦在调查中发现触犯刑法的,可以中止民事程序,转入刑事程序。
《21世纪》:这个建议还是延续着你关注“自主创新”的实业精神脉络而言。
董明珠:没错。像我多次说过的,要搞创新,企业要有收入,还要舍得投入,投入的一个是财力,一个是人力。财力就是要拿钱出来,添置高端的研发设备。人力是你要给你的研发人员创造一个平台,并且容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