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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经贸交往:美国"赶"与"拖"都要不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8: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上周,美国国会以罕见的百米冲刺速度,通过了一项关税法修正案。从2月29日起草提交,到3月5日、6日先后在参院和众院过关,只花了短短7天时间。这让熟悉美国法律的专家们大跌眼镜,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法律能够如此快地通过”。

  是什么让以“严谨”著称的美国立法机构快马加鞭、“特事特办”呢?原来,这项法案瞄准的靶子上,圆心是中国。2011年12月19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依照《1930年关税法》,就中国出口美国的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裁定,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国会此次匆忙修法,意在推翻这一判决,排除对华进行关税惩罚的障碍。

  在剑指中国的行动中,不光立法机构效率陡增,行政部门办事也利索起来。1月底奥巴马总统刚在国情咨文中宣布,要设立一个贸易执法部门专门调查像中国这样的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短短一个月后,这个部门就开张了。此为速度一。

  再看看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速度二。有人会问,既然限制美国对华使用反补贴工具的症结在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身份,既然美国已经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正式承诺“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那么干脆早点承认,何必劳师动众去修法呢,何况全球已有包括俄罗斯、巴西、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在内的80多个国家都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其实,早在2004年,中美就开始了关于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其间,美方曾多次承诺、表态,却总是光说不做,拖拖拉拉。

  不一样的速度,出自不一样的心态。心态一:“赶”。尽管美国现有法律并未授权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但2006年以来美国却先后对中国发起31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其中24个案件征收了双重高额关税。世贸组织明确裁定,这种双重救济的做法违反世贸规则,并认定美国商务部在征收惩罚性关税时用来判定关税差距的方法,“违背了美方对国际贸易的承诺”。但是,美国维护霸权、打击竞争对手、保持经济优势的紧迫感很强,为此不惜顶风违法、违规。美国会此次修法,不仅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的非法行动合法化,而且居然同意授权追溯既往。美国执法的“灵活”,立法的“变通”,让世人大大地领教。

  心态二:“拖”。市场经济地位是美国手中一张非常重要的牌,用来压中国在人民币汇率、国内市场开放、购买美国国债甚至国内政策调整等方面让步。在一些美国政治家看来,宁可背上违反承诺的骂名,宁可费心修改市场经济的标准,也不能轻易把市场经济地位给予中国。按照议定书,中国在加入WTO15年后应得以享有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而冷酷的现实是,不管中国为此做出多么大的努力,美方看来是铁了心,要用好、用足这15年,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地争取好处甚至是超出经贸的战略利益来。

  此项法律修正案得以快速通过是有原因的。民主、共和两党都面临着选举的政治压力,今年除总统选举外,美国众参两院也面临换届,由于近几年美国经济复苏乏力,创造就业便成为美国两党争取选民的核心工作。而在美国部分政界人士眼中,以创造就业为由举起贸易保护主义大旗,乃是争取选民最为容易和能够迅速见效的手段。一些政客主动迎合和操弄,把中国当替罪羊。

  在美国开始重振制造业、进行“再工业化”的当下,新的关税法修正案不仅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削弱中国政府扶持产业发展的能力,还引出了“美国制造”对“中国制造”的正面冲撞。在全球化的21世纪,求助于汉密尔顿时代的关税保护来实现美国制造业的振兴目标,显然不合时宜。

  2011年,中美双边贸易额达到4467亿美元,是两国建交时的180倍。美国若认真总结这段历史,就会发觉,对华经贸交往中“赶”与“拖”都要不得。心态调整好了,步伐就不会乱,两国公平竞争、合作双赢的局面才会到来。(国际关系学院院长陶坚)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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