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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中国修正法律赋被告更多权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10:1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美国《纽约时报》3月8日文章,原题:中国修法赋予被告更大的权利中国周四采取行动以增强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权利,建议国家立法机关批准这一系列西方式的保护措施。这是15年来该国对刑事诉讼法最大范围的一次修正。

  人们努力争取得来的这个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被提交给全国人大,几乎可以肯定会在下周被通过,这是此次人大会期最重要的一项立法活动。修正案将限制公安和检察机关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拘留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和阻止辩护律师。但法律分析人士质疑,这些新保护措施是否会得到执行,抑或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修正案将要求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场特别的战争已经打赢了”,人权观察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比奎林说,“这是改革者在阻止警察获得额外的权力。”

  根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警察还将被要求在审问可能面临死刑、终生监禁和10年以上刑期的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将被允许会见辩护律师,不需要获得公安机关的允许,除非是那些涉及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或严重受贿的案件。在审判之前及审判过程中,那些经济上拮据的人还将获得法律援助。该部法律首次规定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目标是“尊重和保护人权”。(作者沙龙·拉弗兰涅)

  法新社3月9日报道,原题:中国在秘密拘留问题上后撤在遭遇公众强烈反对后,中国已放弃“令犯罪嫌疑人消失”合法化的计划,这被欢呼为司法改革者的胜利。

  人权观察研究员尼古拉斯·比奎林说:“删除秘密拘留条款是中国法律改革者的胜利,是安全部门试图进一步巩固其权力的失败。”中国法律协会一名人士表示,删除该条款是个“大进步”,“表明我们的立法机关也会听取其他人的观点和不同意见。”

  英国广播公司3月8日报道,原题:中国揭开警察拘留权力新立法的面纱中国已揭开一部新立法的面纱。当前的刑事诉讼法是在1979年制定的,在1996年进行了修正。2011年8月公布的较早版本的法律草案由于允许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执行秘密拘留而招致广泛批评。

  根据法律草案,那些被指控颠覆国家或面临其他安全指控的犯罪嫌疑人仍可能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被拘留。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还首次明确规定“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途径取得的供述”在审判过程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陈一译)

  (责任编辑:彭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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