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琳委员:推进节能降耗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3 07: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 郝红波 专栏 微博(http://weibo.com))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带来了《推进节能降耗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李小琳委员认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能源问题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据李小琳委员介绍,随着我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国家对节能降耗的重视程度逐年递增,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节能降耗、实现绿色增长备受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更成为社会共识。但受经济发展对能源依赖性大、市场对高耗能行业刚性需求等因素影响,我国节能降耗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2011年初,国家制定了3.5%的年度节能目标。截至年底,央企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3%,二氧化硫、化学需氧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减少36.3%和36.1%,特别是中央五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9万吨,占国家“十一五”减排总量目标的11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李小琳委员表示,在央企尤其是电力行业在节能降耗方面作出表率的同时,我们也看到,2011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1%,距离3.5%的预定目标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与钢铁、石化和建材等高耗能产业的拉动密切相关。同时,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2010年压下的许多工业能耗技术较低的项目,在2011年重新启动,带动能源消费的增长;全年来水偏枯,部分水电调峰不得不由电耗相对更高的火电替代;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等,这些因素造成我国整体能耗状况出现反弹。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10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标煤,用电量预计控制在6.4万亿千瓦时,迫使“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要求将比“十一五”更严更高,防止“十二五”节能降耗“先松后紧”现象刻不容缓,必须从严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多项节能降耗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为推进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李小琳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管理节能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节能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实施节能目标化。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奖惩力度,建立节能减排电子档案,强化并落实上大压小和新能源优惠政策,实施税制优惠、低息贷款等制度,鼓励企业节能积极性。加大节能监管力度,构建监督网络,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新项目上马,必须考虑该项目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将节能效果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国性节能巡视,进一步压缩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全领域节能降耗,实现技术节能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能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强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提高科技进步,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明确加大科技节能的投入,提高投资比率,支撑行业节能减排与产业技术升级,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坚持以实现绿色增长为目标,延伸节能指标设置范围,将节能工作贯穿于经济系统前、中、末端的全领域、全方位和全过程。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开发与科技创新技术结合,提高新能源产业科技化水平,着力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加强节能指引,规范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增强政府主导管理,实现理念节能
实现低碳发展、低碳生活不仅仅是工业更是全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共同保护地球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是每个企业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需要全民在环境观念上和公众参与意识上的转变。运用更多节能宣传教育方式,提高节能宣传教育实用性和针对性,广泛普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知识,积极倡导节能型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量入为出,反对奢侈浪费,树立节约为美的生产生活理念和道德观念,建设节约文化。宣传教育同时,引入政府干预,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对节能的整体调控能力,推进节能法制化管理。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排污交易市场等柔性方式,让节能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共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