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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明江代表:改善民生 完善涉集体个人征地拆迁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3 13: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 何伟)“坚持把公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多办人民群体得到实惠的实事、好事,”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东方市市长吉明江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被征地拆迁集体和个人,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水平制度。

  吉明江介绍,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50%,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大量的农民以后要进城,城市的规模也要做大,就会大量征地,大量改造城中村。征地和改造都要让被征地的集体和个人的生活随着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而提高,就要考虑如何完善和制定被征地集体和个人。

  为此吉明江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建立征地新机制,把政府要征地为被征地的集体组织和个人都想征地,要和想相结合,调动积极性。第二,完善被征地集体和个人,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制度,征地当中主动让利于被征地的集体和组织。吉明江认为,被征地的工作经费要让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支配使用,被征地的不可预见的经费,也要让集体经济组织支配,“在前面把所有面积和所有的附着物弄清楚,规定一定的幅度,再增加一千人还是一万人都不算,让所有成员都融入进来,大家共同监督、共同推动,这样就降低了成本,又调动了积极性。”三是落实被征地的集体组织和个人一定面积的集体建设用地,且建设用地要和政府的建设用地同类同价。“现在规定被征地的集体超过50%,不超过8%的集体建设用地让被征地的集体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有了这8%就可以发展本集体经济的股份经济。这类制度建成以后,对于调动国家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征地的积极性是很有利的。”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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