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乱象:花旗为何出现4200元天价打印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5 01:5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玉敏 张寒 高翔 梅俊彦 邓莉苹 发自北京 上海 深圳
外资银行在国内市场称自己走的是“高端”路线,因此其很多收费也是高得令人咋舌。近日,花旗银行的一位中国客户“打印96页的对账单遭收费4200元”引起热议。迫于舆论压力,花旗银行称,自3月8日起,对个人银行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对客户提供的对账单服务,限制了最高收取1000元。记者调查了解到,花旗银行的“天价”对账单并非个例,并且相对于中资银行,外资银行的账户管理费收取标准也要高得多。以汇丰银行为例,其卓越理财账户,若日均账户余额低于50万元,每个月收取300元,每年就是3600元。
每经记者 李玉敏 张寒 发自北京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花旗银行的睿智理财客户王岩,2011年10月在花旗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要求打印从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的对账单,并加盖花旗银行公章。想不到这90多页的对账单,银行竟要收取高达4700元的费用。
花旗“天价对账单”起争议
花旗银行出示的收费依据显示,如果需要打印的对账单时长超过6个月,每月账单收取打印费100元。王岩需要打印的对账单总时长为47个月(共96页),按此标准需向银行交纳4700元。因认为银行收费过高,王岩拒绝交费。王岩说,与银行交涉后,理财经理告诉他,可优惠500元,一共需交4200元。事后,王岩一纸讼状将花旗银行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此收费纯属霸王条款,银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免费对账单,故要求返还打印费及利息。
花旗银行“天价对账单”也引起了激烈争论。此前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出台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7月1日前,免除“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因此,花旗对6个月前的对账单进行收费涉嫌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花旗银行了解到,自3月8日起,花旗银行对“天价”对账单的收费进行了限制,最高收费不超过1000元。对于12个月以内的对账单打印不收费,12个月以上的每份每月收费100元。
对于每份的说法,花旗银行北京某支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每份就是每个月的,不是按页数算。”被问及突然修改服务收费是否和新闻报道有关,上述人员称:“我不知道,这你最好去问公关部门。”随后花旗银行公关部门给记者的回应称:“花旗银行向来重视认真倾听每一位客户的反馈意见。我们对此事件给予高度的关注,希望尽快妥善解决。目前,我们不就此事作进一步的评论。”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花旗银行的“天价”对账单并非个例,其他外资行的收费也大同小异。汇丰银行2011年11月14日起生效的账户和服务费率规定:“提供12个月内的结单免费,12个月以上,每份人民币10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关于什么是每份,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渣打银行提供对账单、回单、凭证、已清算支票的副本等资料,两个月的免费。如果以邮寄的方式提供两个月以前的,快递是250元每份,普通平信是每份150元。对12个月以前的,要根据每份记录获取成本收取。
超过12个月,中资银行对账单的打印页大多也需要收费,只有部分银行免费。不过收费价格明显低于外资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客服和到网点了解到,目前仅兴业、华夏、民生、中信等几家银行不收费。其他的大部分银行,收费方式大多按打印的年份阶梯收取,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目前,多数银行打印一年以内的纸质对账单免费,打印1~3年的大多收费20元,3年以上的40到80元不等。
律师:银行收费应听证
记者调查了解到,中资行饱受诟病的账户管理费,部分外资行门槛更高、收费也更高。
汇丰银行北京某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行北京地区个人账户只有两种,运筹理财账户和卓越理财账户。如同一客户号码下的所有账户的月内日均总余额低于10万元,运筹理财账户将每月收取人民币150元的账户管理费;卓越理财账户日均总余额低于50万元,每月收取300元的服务月费。假设一位汇丰银行的卓越理财客户,他在汇丰银行的存款是49万元,活期存款的利率是0.5%,一年他能够获得2450元的利息,但是要扣除3600元的账户管理费,等于他要倒贴给银行1150元。
中资行的很多理财账户管理费没有这么高。以工商银行为例,所有的普通卡都可以开通理财账户,但是该行对理财账户的余额并没有要求,只是普通卡日均账户余额不足300元的,每季度收取3元的管理费。
被问及为何账户管理费比中资行高时,渣打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针对的都是中高端客户。”
银行对账单的打印、账户管理费这些相同的服务,为何有的银行可以免费,有的银行收费动辄上千元,谁给了银行随意定价的特权?
这缘于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除了一部分政府指导价,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的制定主要是银行一方,消费者在其中并没有多大的话语权。
武汉大学一份研究报告也显示,上述办法明确的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7年后变成3000多种,暴增10倍之多。银监会调查发现,不少银行的收费项目虽名称不同,实质却是一样,合并后实际可减少到1000多种。
2012年2月10日,银监会、央行、发改委共同发布了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虽提出 “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但其中明确归属于这一类别的服务项目甚至少,仅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人民币基本结算价格;其他主要被推入由银行主导的市场调节价了。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之所以收取如此之高的账户管理费,是外资银行一种理性的做法,毕竟小额的账户给银行带来的收益有限,而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外资银行的这种做法事实上已经被许多中资银行模仿。
北京市君颜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认为,银行和普通居民是两个不对等的群体,银行制定出不合理的收费办法,是因为没有进行过相关的论证和听证,没有听取过大众的意见。但是收费标准是面对大众的,所以他认为银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该经过一个听证的程序。
/疑问/
谁来监管银行自主收费?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对于银行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你是否疑惑过,为何有的收费项目各家银行都一样,而有的项目各家银行又有不同?这些不同的收费项目是银行怎样确定的?银行收费到底由谁来监管?由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商业银行的市场调节价“价格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 (总公司)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违反总行(总公司)的规定,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如果分支机构因地区性明显差异需要执行不同于总行(总公司)制定的服务价格,应获得总行(总公司)的授权。《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支出,充分考虑市场等因素。
“银行自主收费一般都是由各总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核算出来的。”一银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还有的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是以之前的政府指导价做参照。
《办法》还规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提前30天向相关负责监管的部门报告。对于新增的收费项目,则至少要提前15天向相关部门报告。而这个规定则是“报备制”,只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而不是审批,这会不会导致一些银行的乱收费?
“现在各家银行都是竞争关系,客户不只有一家银行可选择,银行之间不太可能围坐在一起来商讨这类价格。”前述银行业人士表示。但也有人并不认可这种说法,认为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竞争并不充分。
在监管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基础性的银行收费国家肯定要管,会制定一定的指导价,但是也要给银行一定的自主权。不过即使是银行自主定价,监管机构发现价格过高的话肯定还是会有所纠正的。
/建议/
律师:进一步立法保护消费者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北京
银监会早在去年7月1日就开始叫停银行34项收费项目,今年2月份再提出“七不准”来进一步规范银行收费。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市场对政策的吸收和理解,一些绕开监管的手法也浮出水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是被禁止的,但一些银行会收取“工本费”或“年费”,这种做法被一些客户质疑为“另设名目”,收费总额并无改善。存折的相关费用已经被叫停,但一些银行索性停办存折,客户不得不使用收费的银行卡。
除了该不该收费以外,以怎样的形式收费也是客户关注的焦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存在开储蓄卡强制捆绑网银、办理贷款捆绑财产险等问题。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咏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某些银行的强制捆绑销售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的捆绑消费,是由银行去指定提供服务的商家,“这里面就肯定存在问题,指定的保险公司和部门,肯定和他们有利益关系,这就涉及一些不太合理和不太公平的行为。”
杨文战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增加对方责任和义务的内容,银行在合同上要有明示的义务。“也就是字体要比通常的大、要突出、要有说明,让消费者了解到这是增加自己责任的内容。”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这部分约定的内容,但是做得比较隐蔽,不容易让消费者看得到的话,银行就涉嫌通过隐蔽的方式加重对方责任,消费者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这个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撤销。”杨文战表示。
杨文战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有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光靠消费者显然是不够的。
杨文战表示,在立法上应该推出一些更方便消费者维权的条例。另外,对于一些侵犯大量消费者的较小权利的行为,法律上应当减少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对于这种特殊的案件,国家应该制定一种制度,如果消费者胜诉的话,应当由商家来替消费者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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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手续费“疯”长
每经记者 高翔 发自上海
近年来,银行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一直保持高增长态势。记者翻阅了16家上市银行的2011年三季报,发现有9家银行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同比增长超过50%,15家增长超过40%,个别银行增长率甚至高达80%。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曾对外界呼吁,不能将关注点笼统地放在收费增长及收费项目增长,而应关注银行收费服务是否合规合理、质价相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各家上市银行2011年三季报,发现截至2011年9月末,部分银行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超过80%,如民生银行为82.62%,华夏银行为80.23%,宁波银行手续费收入增长139.95%。
为了弄清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中国银行业协会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进行集中调研和梳理。调查发现,对于同样性质的收费项目,各家银行有不同的称谓。合并同类项后,银行产品和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850项收费,占比79%。相较2003年,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收费服务产品和项目662个,增加338项,7年来增长了104%;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收费服务产品和项目354个,增长了55%。
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杨再平曾在银监会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及收费召开情况通报会上表示,在于信息不透明、告知不充分,给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够,尊重和引导消费者选择不够。
有评论认为,由于利率管制,中国银行业享受着较高的存贷款息差,因此反对银行增加收费服务项目。杨再平则援引了数据,根据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截至2011年7月,中国银行业一年期存贷款息差为3.06个百分点,而美国银行业的息差为3.36个百分点,其他新兴市场息差普遍比中国高,如巴西银行、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土耳其商业银行、南非标准银行息差分别为11.7%、7.8%、5.69%、3.21%。
杨再平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存贷息差将进一步收窄,为了战略转型,银行业只能靠更多中间业务创新、更多中间业务发展而生存发展,不能笼统反对银行增加收费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