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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5 04:52 来源: 经济日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3月14日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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