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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促进台资 企业发展措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7 05:57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讯 记者石伟报道: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加大财政扶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拓展大陆市场、优化劳动用工服务、加强金融支持以及优化投资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福建是目前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中区。福建省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台资企业3884户,位列广东、浙江之后居全国第3位。以台资为骨干的电子、石化、机械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省的三大主导产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

  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多项利好政策:对入驻福建的台资总部企业,根据总部类别、企业类型、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划分不同档次,可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1%-3%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新投设的台资总部企业按企业在地方税收贡献额,前两年给予60%-80%的奖励,后3年给予30%-40%的奖励,5年后可继续享受本地现有总部企业的奖励政策;对入驻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台资企业,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作品和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福建省将协助台资企业在福建省建立“台湾产品营销中心”,扩大台资企业产品在大陆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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