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高盛事件启示:利益不能凌驾于道德之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1 07: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高盛前高管公开辞职信事件无疑是近几日全球金融业最受关注的事件。且不论这位名叫格雷格·史密斯(Greg Smith)的辞职者公开指责高盛“有毒”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公司利益”高于“客户利益”这一现象在金融业确实普遍存在,只不过这一次,高盛被“自己人”以一种激烈的方式摆上了台面而已。

  在史密斯先生看来,高盛的问题坏在根上:高层领导出了问题,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不对。史密斯刊登在《纽约时报》上的辞职信里写到,要想在高盛当领导,必须做到三件事:第一、挥动公司的“斧子”,这是高盛内部的说法,指的是劝说自己的顾客投资股票或者其他我们自己极力避免购买的产品,因为它们看起来不可能有很高的利润。第二、“猎象”。在英语中,这个字面意思的实际意义是:让你的客户——他们之中有些人胸有城府,有些没有——进行一切能给高盛带来最高利润的交易。第三、为自己找到一个位子。坐在这个位子上,你的工作就是交易所有流动性差的含糊产品,这种产品有一个3个字母的首字母缩略语名称。

  史密斯在信中说,“人们谈起欺骗客户时是如此冷酷无情,令我反感。”他表示,曾见过5名董事总经理将客户称为“傻瓜”,而公司的大环境是把从客户身上赚取最大利润放在首位。史密斯写道,“我确信,高盛道德上的败坏将对其长期生存构成最严重的威胁。

  这位高盛前高管揭露的问题在国内同行身上也普遍存在。例如在IPO询价阶段,投行通常就会想方设法为发行人着想卖高价,询价机构则如同赶集一样参加路演,然后“帮忙”把报价高个几十元是常有的事情,最后一帮发行人乐呵呵地数着钱,心满意足地离去,而这一现象已然成为“行规”。

  从本质上看,投行本应是站在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根据双方的诉求来协调和平衡双方利益的中介角色。但是,但现实是,投行很少愿意维护询价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因为通常投行要承销发行一只新股时,他们会逐一发函通知各类询价机构,然后组织人力前去那些对新股有兴趣的询价机构处做路演,最后想办法让这些机构在询价时报个好价钱。但当新股发行完毕后,投行和询价机构的合作就告一段落,这种赶集式的新股询价方式,让投行与询价机构之间没有形成任何利益纽带,却与发行人的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也就是说,投行首先考虑为了自己的利益抬高价钱,而不是为投资者着想。

  逐利是商人本性,投行当然也不例外,但如何平衡客户利益和公司利益则值得深思,这不仅是高盛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国内投行需要考虑的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涉及到金融伦理问题。一直以来,所有投行,都声称要把客户的利益置于首位,都讲公开、公正和透明,但是投行不尽职事件还是屡屡曝出,仅近年来监管机构处罚过的涉嫌欺诈事件就有多起。

  笔者这几日询问国内金融圈人士对高盛事件的看法,一部分人觉得企业的本质就是逐利,用一切手段赚钱无可厚非;另一部分则认为,还是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赚钱的同时还是要遵循起码的职业操守。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几篇文章虽然会为高盛和华尔街带来不小的麻烦,但动摇不了其根基,事后“该怎样还会怎样”,而国内年轻人仍然会对投行趋之若鹜。

  事件的真相只有期待监管层去调查,而这一事件带给中国金融业的启示或许在于:即使是国际一流大投行,也不要希望商业利益能凌驾于道德之上,必须建立监管机制,如果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应该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因为,“如果客户不信任你,他们最终不会选择跟你做生意,无论你有多么地聪明。”

  或许,正在进行的新股发行改革会成为一个契机,促使投行改革,更负责任地把好关,兼顾发行人、投资人和公司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彭金美)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