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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问题咨询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22:1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日前,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静向本报建议开设咨询台栏目,增强实务领域读者和专家之间的互动。本报采纳了她的建议,于本期开设该栏目,以期为业内读者提供释疑解惑、交流探讨的平台。欢迎读者提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本报将邀请业内理论和实务专家进行解答。

  本期问题:

  在实践工作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对于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是否需要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代理双资质?(河南读者)

  本期解答专家: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

  对于该问题,我认为,在目前的实际状况下(非理想状况),需要根据项目的监督机构而定。如果监督机构为财政部门(指招标监督),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操作,集采机构代理时,不需要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社会代理机构则需要;如果监督机构是工程主管部门,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代理机构必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要求代理机构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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