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退间方显公益正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0:0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归真堂事件的平息并不意味着理性思考的停止,事实上正是由此出发,公众深深地感知了许多东西,包括由熊及人以及自身生存状态的关切。至少,在保护珍稀动物、善待动物方面就有了沟通的基础。公众明白了动物为什么会珍稀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人类的力量影响了生物链条的自然状态。
自然界的生物链概念,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特别是中国的公益事业现状同样具有启示。道理很简单,尽管中国公益事业事实存在的年头不算短,社会贡献与体现的价值也蔚为可观,但是却在公众的质疑中过不了一个基本的诚信关。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公益事业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操办公益事业的主力不是政府背景,就是官方身份,民间公益机构有点像珍稀动物,却从来没有达到过被重点保护的级别。其实,正是政府的全面介入,导致了中国公益事业生态链条的部分扭曲:不该管的事情紧紧抓着不放,该管的事情却没有尽职尽责。无法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政府强势主导的这种局面,造成了公益事业的本末倒置,民间的势力范围被政府力量所压制。因此,当我们苦苦寻找中国公益事业的正道时,这才发现前面的那道屏障。
公益事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一方面引发了公众的不满,汇聚了民意;另一方面也催促了政府的反思,以及对呼声的回应。
去年以来民政部就此释放出了很多好的信号,包括了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大大降低等等利好。而广东《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其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广东“社团登记不需挂靠”当然是有益的突破。日前有报道说,北京今年将推动公务人员逐步退出慈善公益组织。缘由是,慈善公益组织最重要的特点是自愿性、社会性和民间性,政府和慈善公益组织的职能应该明确区分开来。
政府放松管制,还原慈善公益组织民间化本色的过程,其实正是政府退出民间领域的进步,这就为各种社会力量的成长腾出了必须的空间。与此同时,政府退出并不意味着放任监管,也不表明慈善公益等社会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只是这既需要法律的规范,更需要政府激励手段的市场化,前提依然是,政府职能与慈善公益组织的界限必须清清楚楚。
在广东,购买社工服务将进入制度常态。据悉,目前全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经费和福彩公益金。近4年来,各级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投入不断提高。广州市政府财政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已达到1.5亿元;东莞市财政投入超过1亿元;深圳市级投入以福彩公益金为主,区级投入以财政投入为主,累计投入超过3亿元。相对应的是,广东省级政府部门已确定将130余项职责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6月底前,将编制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部门、职能和项目。
相对于政府的退出,广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似乎是一种“进”的姿态,但是显而易见,这种进退间的联系,却勾画出了公益等社会组织发展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