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补心,枣树碍眼(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新闻背景】
●哈尔滨市公安局3月21日晚披露,至3月21日已抓获“3·14”严重毁坏居民房屋涉案嫌疑人8人,其中3人为哈尔滨东成拆除公司工作人员,另5人为这3人雇用。警方表示,“3·14”涉案人员二十多人,目前仍有部分嫌疑人在逃。警方高度重视,将加大缉拿、审讯工作力度,“查明案件事实,准确确定案件性质”。
●《大河报》3月21日消息,河南新郑市孟庄镇后宋村(现划归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的村民投诉称“该村数百棵树龄一二百年的古枣树被办事处雇的人连夜铲毁,连同被毁的还有上千棵碗口粗的速生杨。这些古枣树都是枣农的命根!”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四港联动大道两边的绿化带是统一规划设计的。由于路边的杨树高矮不一,枣树大小也不统一,影响整体绿化效果,所以要铲掉。下一步会赔偿到位。”
新闻出,骂声起。毁树与保树、绿化与生计,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并不能作第二种考虑。问题是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这里的陌生字眼是“四港联动大道”。中国园林网3月23日的一则消息会给一点提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空港区)加快推进四港联动大道生态廊道建设,3月25日前完成培土工作,4月底完成绿化工程。”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网站称“这次生态廊道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硬性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如果的确要赶在3月25日前完成培土工作,那么在3月20日深夜才砍后宋村的树,已经是“手下留情”。有关方面到底有无事先打过招呼,不得而知,但不外乎两种可能:与村民谈判,久拖不决,砍,做工作,赔偿;料定村民不配合,不谈,砍,宣布赔偿标准,村民领钱。
无论哪一种,都违法,可又能有什么后果呢?若打官司,不过是作价赔偿。难不成还要恢复原状,让铲树的人把树又栽起来,待谈妥之后再行铲除。至于追究故意毁坏财物者的刑责,只怕法院不敢开先例,否则拆迁工作要“倒退”,引发官愤。
那么就不怕引起民愤么?当然怕。但“这是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硬性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民愤与官威间,选其轻。虽惹出民愤,但顺了“上意”,邀功,赏。倘若事情闹大,当事人暂避风头,作为有功之臣,复出只是时间问题。搞出奢侈游的能复出、监管出吃死人奶粉的能复出,惹出重大责任事故的能复出,治理出群体性事故的也能复出,砍几棵树复出有何不妥?
这件事还可以给我们几条有用的信息,第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很有战斗力的,倘若一件事情被政府定了很高的调子,那么战斗力指数还会飙升;第二,这种战斗力有时需要突破现在的制度框架,必要时可以耍点小聪明;第三,政府工作似乎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稳步推进的,一类是需要集中突击的,一些领导“善于”把需要稳步推进的工作上升到政治任务的位置以便集中突击,一些下级则“善于”把上级的任务上升为“政治任务”。
上述症状的原因很复杂,但不外乎制度与人性(或谓官性)两端。除了喜功、拍马的指责,我们应该考虑的是为什么只有这样才能保有战斗力,以及为什么迷恋这样的战斗力。
但在未有结论之时,绿化与毁树已是不期而遇,民怨与官威还是狭路相逢,违规操作的战斗力与上级的政治任务仍是携手出击。由此受到伤害的并不仅仅是枣树和枣农、也不仅仅是民心,受伤更重的是公民对政治和法律的信任根基。若无此根基,我们都会像新闻中的枣树一样,因为碍眼,悄悄地,被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