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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复审52项对华反倾销措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7:2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3月26日就欧盟委员会公告将复审有关对华反倾销措施发表谈话,欢迎欧方执行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关裁决的举措,并表示中方希望欧盟能尽早执行裁决,全面纠正其反倾销调查中违反WTO规则的做法,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公正待遇,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本月23日发布公告称,将复审52项对华反倾销措施。2009年7月31日,中国将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及该措施所依据的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2011年7月15日,WTO上诉机构发布裁决报告,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中关于单独税率的规定和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违反WTO规则。

  为执行世贸组织裁决,欧盟需要从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改正其反倾销调查中的违规做法,修改其《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并调整对华反倾销措施。按照欧盟现《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规定,在反倾销调查中,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企业,必须证明自己符合条件才能获得单独的反倾销税率,否则只能获得统一的针对中国全国的税率,而这种统一税率往往比企业单独税率高。欧盟在目前依然有效的对华反倾销措施中,均执行了该规定,导致中国出口企业被征收了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欧委会23日的公告称,根据WTO裁决和欧盟相关法规,欧方决定邀请反倾销措施利害关系方向欧委会提出复审申请,以便欧委会对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并做出撤销、修改或维持措施的决定。

  此外,欧方还明确告知了复审的程序,但并未明确说明调查期限,仅声明将在合理时间内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启动复审。

  WTO裁定欧盟反倾销的立法和有关措施违反规则有利于中国企业在欧盟获得公平公正待遇,反倾销措施涉及的中国出口企业均可以在复审中申请单独税率。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原来针对中国的统一税率可能为40%,而单独税率可能只有20%。这对中国企业对欧出口会有很大促进作用,尤其此次复审涉及的是中国对欧年出口额可高达上百亿美元的产品。

  中国目前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据中国海关数据,2011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5672.1亿美元,增长18.3%。但与此同时,欧盟也是世界上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WTO成员之一。

  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贸易大臣皮娅·奥尔森近日对媒体表示,尽管中国和欧盟两大经济体之间存在贸易分歧,但中欧贸易往来一如既往,贸易关系并没有发生恶化。奥尔森表示,中国加入WTO已有十年,若干WTO成员正在评估中国履行WTO规则的情况。中国加入WTO初期所享有的过渡期结束,导致了针对中国的案件数量开始增多。

  点评

  张茉楠(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欧盟复审对华52项反倾销案是中国反诉单边制裁措施和不公平待遇的一次阶段性胜利。本世纪初,“超贸易保护主义”开始兴起。“超贸易保护主义”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在于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排斥竞争性威胁。“超贸易保护主义” 大多打着公平贸易的旗号,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实行贸易保护。由于现行多边贸易体制并非无懈可击,一些国家总能千方百计从中寻找出“合法”的生存土壤。欧盟的《反倾销基本条例》、美国的“301”、“337”条款都属于这类性质的贸易保护。

  以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为例,多年来,欧盟一直对涉华反倾销案实施“单一反倾销税率”。欧盟的上述规则事实上违背了WTO《反倾销协定》中第6(10)条规定,即:“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通常应对被调查产品的每一个已知出口商或生产商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如今欧委会发布公告,邀请涉及反倾销案的中国出口企业提出复审申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欧盟在中方积极应战下的一种妥协。随着全球经济格局和力量对比的演变,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已经难以反映现实的变化。世界不仅需要“自由贸易”,更需要“公平贸易”。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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